根据《广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资金的通知》(广市财建〔2024〕272号)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3日(三个工作日),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并接受社会监督,过期不再受理。
(意见征求电话:0826-4851001;监督举报电话:0826-4821455)
附件: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分配表.xlsx
华蓥市商务局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