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在市委、市人民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的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有关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履行国有森林资源保护主体责任,依法保护全场国有森林资源。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保护管理全场国有林地、林木,依法严厉打击偷砍盗伐林木、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毁林开垦、乱占林地等破坏国有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
3.依法组织开展全场国有林区森林资源培育、天然林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森林防火及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确保全场国有森林资源安全。
4.依法履行营造林、森林抚育、低效林改造、珍稀植物培育与保护等职能,稳步增加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总量,提高林分质量,增强森林生态整体功能。
5.履行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管护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各项管理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依法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
6.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1年重点工作
2021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决策部署,迎难而上、埋头实干,扎实做好各项工作。持续深入的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狠抓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科研服务水平和森林防火能力。
1.森林管护工作继续常抓不懈。
发挥人防的作用,在防火期坚持白加黑、五加二的工作态度,没有急事护林人员不休班,每天坚持24小时轮流值班,春节、清明节等地方传统节日全力以赴,死盯死守,以保证林区安全。组织人员完成20公里的3-5米宽的防火隔离带和60余座林区内坟墓周边杂草清理;减少可燃物载体,减少火灾隐患,实现与友邻单位林地的封闭阻隔。对进山人员实行了登记制度,控制火源,减少隐患。加大野外用火管理,不断创新各种工作手段,切实提高森林防火工作水平,确保林场2021年无森林火灾发生。
开展马尾松松毛虫虫情调查,清理林区内的枯死树木,预计在林间安放20个松墨天牛诱捕器,确保及时掌握林间病虫害发展动态,避免引发虫灾。
全面完成4524亩的2019年度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建设项目的抚育施工作业以及各项营林生产项目的编制及实施。与林区内各单位签订《森林防火联防协议》、《坟头责任书》、《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书》,增添防火器具到各管护区。
2.党务党建工作持续推进深入
严格程序,加强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完善和用好党员信息库,加强党员动态管理。在保证发展质量的基础上,加大发展党员工作调控力度,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加强对发展党员的宏观指导,全面执行发展党员“五制”和实行“双向培养”。加强广大党员的形势任务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清正廉洁教育,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今年党务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提高干部培训效果,优化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机制。运用远程教育、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抓全场党员、干部集中教育培训活动。组织实施队干部“素质提升”工程,大规模地开展以林业技术和职业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党员“双技”培训。
3.财务改革工作不断进步革新
继续深化财政制度改革。完善财政制度建设,有序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的财政关系,确保财政各项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加强林场财务管理工作的对策,重点抓好制度建设,通过严格的制度规范林业基层干部的行为。摸索和探讨核算方式和办法,做好国有资产核算,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重视学习和执行国家的政策与规章。做好保护生态资源、做好森林资源抚育、储备林木资产的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华蓥市天池林场为市林业发展中心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是以森林管护为主;人员经费实行财政核定收支;定额补助预算管理体制;预算代码为406404。财政隶属关系:执行政府会计制度,预算收支平衡。
林场设10个内设机构:其中包括1、办公室2、营林股3、计财股4、森林资源保护股、5、管护区6个。
岗位设置:人员编制45人,实有在职职工45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林场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林场2021年收支总预算497.03万元,2020年收支总预算501.61万元,2021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58万元,下降0.9%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总数497.03万元,2020年收支总预算501.61万元,2021比2020年收入预算总数减少4.58万元,下降0.9%。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97.03万元,占100%。人员支出419.54万元,公用支出67.49万元,项目经费1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支出预算497.03万元,比2020年支出预算501.61万元减少了4.58万元,下降了0.9%。其中:基本支出487.03万元比2020年基本支出496.61万元减少了9.58万元,下降了1.9%。2021年基本支出占97.99%;项目支出10万元比2020年项目支出5万元增加了5万元,增加了100%。2021年项目支出占2.0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林场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97.03万元,比2020年支出预算501.61万元减少了4.58万元,下降了0.9%。减少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97.03万元;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375.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3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天池国有林场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97.03万元,比2020年501.61万元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了4.58万元,下降了0.9%,减少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农林水支出375.09万元,占75.4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85万元,占9.22%;卫生健康支出26.71万元,占5.37%;住房保障支出49.38万元,占9.9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2021年预算数为365.0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45.8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26.7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49.3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2021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林业管护区内防灾工作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林场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87.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19.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奖励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67.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场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2021年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预计2021年无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88%,2021年公务接待经费0.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和非刚性的一般性财政预算支出减少。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因单位现有一辆应急保障车1辆,2021年预算为事业人员其他交通费用,故公务用车无经费预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林场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林场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华蓥市天池国有林场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林场根据单位实际情况予以安排,按程序报批后执行采购,及时公开政府采购经费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天池林场共有车辆1辆,属应急保障用车,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我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反映病虫害等有害生物、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表6.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2021年度)
表6-1.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四川省广安市华蓥市天池国有林场2021年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