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第二批)下达分配情况进行公告,此次共下达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第二批)780.24万元,其中,市卫生健康委2万元、市疾控中心263.64万元、市人民医院46.32万元、市妇幼保健院0.55万元、广安职业技术学院6万元、市血站62.55万元、广安区204.48万元、前锋区70.41万元、华蓥市24.16万元、岳池县37.73万元、武胜县26.5万元、邻水县35.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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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关于下达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附件2.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广安市财政局 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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