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建设(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补助资金下达分配情况进行公告,此次共下达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建设(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补助资金180.75万元,其中,市卫生健康委10万元、市人民医院40.27万元、市中医医院37.97万元、市精神病院35.43万元、市保健院18.18万元、广安区27.69万元、前锋区11.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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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关于下达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
附件2.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补助资金分配表
广安市财政局 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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