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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安市华蓥生态环境局党组 广安市华蓥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5-02-25 来源:华蓥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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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政府: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现将2024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广安市生态环境局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全面推进美丽华蓥建设这个中心任务,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2024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87.2%,地表水国、省控断面水质优良率达100%,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一)加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员学习、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先后8次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会前学习和专题学习,确保每一名干部职工都入脑入心,切实提升了政治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积极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活动,广安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四川法治网等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内容。

(二)深化制度建设,提升生态环境依法决策水平

1.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对以市生态环境局名义印发以及代市政府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2024年我局代市政府起草规范性文件1件,为《华蓥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均履行了进行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

2.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聘请四川智群律师事务所2名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为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2024年,我局法律顾问累计审查包含行政执法案卷、项目合同等文本10余份,参与我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6次。

(三)严格规范执法,提高生态环境依法行政效能

1.持续优化执法方式。一是创新差异化监管机制。落实《四川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将我市10家企业纳入广安市动态执法正面清单,对清单内企业尽可能通过非现场执法的方式开展执法监管,实现守法者无事不扰。推行“互联网+监管”,对辖区内15家安装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重点企业实行非现场检查,有效减少了现场检查频次。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分类执法,全年完成“双随机、一公开”任务65家次。二是强化一体化执法协作,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行政执法一体化执法协作机制,加强测管协商配合,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机制,做到政务服务、监管、执法有效衔接、融合统一。2024年股室之间开展联合检查4次,上下级部门之间联合检查14次,经信、住建、农业、应急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10余次。配合广安生态环境局做好渝广执法协作,积极开展联合检查、应急演练等行动。

2.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一方面通过党组(中心组)会、职工会、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等全方位开展学习,组织线上线下视频学习、解读会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要义,先后5次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会前学习和专题学习,切实提升政治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另一方面紧密围绕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建设要求,高标准制定《华蓥市生态环境系统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督促干部职工在四川省学法考法平台、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加强对环保法律法规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鼓励干部职工参与学法考法行动,全局47名在编在岗干部职工均纳入四川省学法考法范围,参与率100%;组织单位4名具体从事执法和法制审核的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及行政复议理论知识“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评”,合格率100%;积极组织单位执法人员开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专题法律法规集中培训学习6次,参加上级专题业务培训10余次,推荐3名执法人员参加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大比武活动。

3.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严格落实“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要求,切实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申领、使用和管理工作,明确了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2024年,我局6人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申领了执法资格证。

4.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一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方面,作为广安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我局严格按照要求,以市生态环境局名义开展执法活动,强化事前信息公开,同时进一步规范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工作,与此同时,规范事中公示,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同时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信息在华蓥市人民政府网、华蓥市双公示平台等进行实时公开;二是执法过程全记录制度方面。根据省市统一要求,在环境行政执法活动中使用移动执法系统,配齐配全移动执法装备,使用统一格式执法文书,对重大执法行为进行全程记录,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三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面。我局作为派出机构,全过程以广安市生态环境局名义实施环境行政处罚,依据《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我局成立了案件审查委员会,明确具体法制审核人员,对行政处罚案件实施全覆盖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制度。

5.实行柔性执法方式。严格落实生态环境领域“一目录、五清单”要求,对符合清单规定不予处罚、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情形的,一律对照清单执行,最大限度降低企业群众负担。2024年共实施首次违法、轻微违法免予处罚案件5起,免除罚款约48.8万元;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案件3起,减轻罚款约5.23万元;指导14家企业完成环境信用修复;对2起经调查后未违法的企业撤销立案。

(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

1.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认真落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制度,积极应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2024年我局无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

2.妥善处理环境信访投诉。畅通环境信访投诉渠道,认真办理“12345”环保举报热线、市长信箱、网络舆情等各类环境信访投诉件,做到及时受理、及时查处、及时回复。2024年共受理环境信访投诉件101件,处理率100%,按时办结率100%。

3.积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认真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依法追究赔偿责任。2024年共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15件,已完成赔偿15件,有效维护了生态环境权益。

(五)持续推进政务公开

不断优化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构建起“主要负责人统筹主管、分管领导专项分管、各责任股室积极落实、部门间密切配合”的高效工作模式,全力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2024年我局紧紧围绕环保工作主线,以华蓥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依托平台,设置“环境执法”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生态环境政策法规、环境质量状况、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信息,今年共发布各类信息473条。同时,受理并办结2项依申请公开事项,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六)扎实开展普法宣传

以“六五”环境日为契机,围绕“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举办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环保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活动,广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保知识,增强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度。2024年共举办各类宣传活动9场,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积极开展企业环保法律法规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座谈会、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企业宣传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环保主体责任。2024年共开展送法入企4期。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统筹。充分发挥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作用,制定印发了《广安市华蓥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广安市华蓥生态环境局2024年学法工作计划》《2024年市生态环境局持续优化投资兴业、干事创业环境工作要点》等文件,及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优化“两个环境”等法治建设重点工作,确保法治建设工作与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二是亲自推动法治建设工作。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2次召开党组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局年度工作计划,向市委、市政府和广安市生态环境局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及时通过华蓥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三是严格依法履职尽责。围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加强本系统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以案审会形式进行集体科学决策。全年主持召开行政处罚案审会26次,对我局行政执法案件进行集体合议。四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多次召开党组会研究讨论本单位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事项,确保决策决定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三、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干部职工对法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的现象。

(二)行政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不强,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掌握不够熟练,在执法过程中存在执法不规范、不严格等问题。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加强法治思想学习,增强法治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其作为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进一步加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干部职工法治培训,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

(二)进一步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定期组织开展法律法规、执法程序、执法技巧等方面的培训和考试,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加强执法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执法不规范、不严格等问题,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进一步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增强宣传教育实效。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以案释法工作,通过典型案例宣传,引导公众自觉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四)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做到严格监管、规范执法、优质服务;持续组织做好多部门联动执法协作,重点落实案件联合调查、案件移送等联动执法机制和制度,联合依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五)严格规范行使生态环境执法裁量权。严格贯彻落实《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不予、免予、从轻、减轻、从重处罚清单》《广安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从轻、减轻、不予处罚和从重处罚裁量清单》要求,依法规范作出不予、免予、从轻、减轻处罚等行政决定,不断提升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水平。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中共广安市华蓥生态环境局党组 广安市华蓥生态环境局

2025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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