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tem.name }}
(华府复议〔2024〕4号)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
日期:2024-12-23 来源:华蓥市司法局
【字体:  中  小 分享:

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

华府复不20244

 

申请人:XX

被申请人: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华蓥管理部(经与申请人沟通,已告知申请人申请书中所列被申请华蓥市公积金管理中该名称不规范,规范名称应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华蓥管理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未履行法定职责,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请求责令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本机关2024122日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因申请人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完整,行政复议机关2024124日作出《行政复议补正通知书》并于次日邮寄送达申请人2024129日,本机关收到申请人的补正材料。

经查明:《广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通知》(广市编发200266号)文件规定撤销市及各区(市、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组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该中心是直属市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独立的事业单位。中心下设广安、华蓥、邻水、岳池、武胜管理

本机关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九条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是被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县(市)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前款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条件的县(市)设立分支机构……。本案中,被申请人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华蓥管理部是按照《广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通知》(广市编发200266号)文件的要求设立的广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的分支机构,不属于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不是符合规定的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故,申请人的复议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下列规定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予以受理:(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本法规定的被申请……规定的受理条件,对其复议申请应当按照对不符合前款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在审查期限内决定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的规定不予受理。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本机关决定:

不予受理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

申请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15日内向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华蓥市人民政府

202422

 

【我要纠错】
相关文件: {{ item.titl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