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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蓥市进一步规范工业招商引资项目优惠政策决策及审批程序的通知
日期:2019-11-13 来源:华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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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工作,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推动招商引资项目快落地、快见效,经十届华蓥市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现将《华蓥市进一步规范工业招商引资项目优惠政策决策及审批程序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项目分类及政策

依据招商引资项目的投资强度、纳税额度等,将招商引资项目分为一般、优质、特别优质三大类,其享受的主要政策分类如下:

(一)一般类项目。亩均投资强度100万元(即1500平方米)以上、年亩均纳税(企业增值税和所得税之和,下同)4万元(即60平方米)且符合华蓥市产业发展定位的一般性工业类项目,可享受:

1.厂房免租。租赁中小企业孵化中心及西部硅谷标准厂房,租期5年,免租期3—5年,即前3年免收租金,第45年纳税达到协议约定条件继续免收租金。否则,第45年租金按4平方米月收取;

2.租用购买标准厂房。租赁西部硅谷标准厂房,前3免收厂房租金;购买该厂房,按审计建设成本价(土地款不计入)购买,购买款可分4年支付,每年支付25%(不计息);企业购买该厂房后可按企业实际需要购买双创中心办公楼和员工宿舍,购买价格为审计建设成本价加200平方米。

3.厂房地面找平补助。租赁西部硅谷标准厂房,地面找平补助35平方米。

4.设备补贴。购置单台(套)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全新生产设备,按设备价值的10%给予设备补贴。

5.项目建设补贴。电子类、新材料类项目参照实际用地面积给予4.6万元亩项目建设补贴,其他类项目参照实际用地面积给予3.6万元亩项目建设补贴。

6.产业扶持补贴。企业依法依规纳税且达到协议约定税收,参照税收贡献额度,给予3年产业扶持补贴,即前3年分别参照年度纳税总额留存市本级部分的100%70%50%额补贴。

7.投产补贴。投产前完成环评报告表(书)、安全设施“三同时”、职业卫生“三同时”等验收,在项目正式投产后,分别给予3万元(或6万元)、2万元、2万元补助。

(二)优质类项目。亩均投资强度150万元(即2250平方米)以上、年亩均纳税6万元(即90平方米)以上且符合华蓥市产业发展定位的优质工业类项目,可享受:

8.代租过渡厂房。代租园区其他企业厂房,租期3年,租金由政府平台公司支付。租期超过3年,后续租金由企业自行支付。

9.设备补贴。购置单台(套)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全新生产设备,按设备价值的15%给予设备补贴。

10.产业扶持补贴。企业依法依规在华蓥纳税且达到协议约定税收,参照税收贡献额度,给予5年产业扶持补贴,即前3年分别参照年度纳税总额留存市本级部分的100%等额补贴,2年分别参照年度纳税总额留存市本级部分的50%等额补贴。

11.人才奖励。高层管理人员及研发人员依法依规在华蓥交纳个人所得税,参照税收贡献额度,给予投产后前5年人才奖励,即参照年度交纳个人所得税留存市本级部分的100%额奖励。

12.搬迁补贴。一次性补贴不超过50万元或搬迁设备由政府指定物流公司承运。

(三)特别优质类项目。亩均投资强度200万元(即3000平方米)以上、年亩均纳税8万元(即120平方米)以上且符合华蓥市产业发展定位的特别优质工业类项目,可享受:

13.厂房装修补贴。按装修等级给予适当补贴,最高不超过普通200平方米、万级无尘车间400平方米、千级无尘车间600平方米、百级无尘车间1000平方米。

14.修建多层厂房补贴。在减少有效用地的前提下,容积1.2,给予200平方米多层厂房补贴,单个项目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15.“一事一议、一企一策”。

第二类项目可享受112项优惠政策,第三类项目可享115项优惠政策。但同类同性质优惠政策不重复享受,13项厂房装修补贴、14项修建多层厂房补贴与6项或10项产业扶持补贴不同时享受。

招商引资项目应享受具体优惠政策以最终签订的招商协议为准。

二、决策权限及流程

招商项目信息收集、政策洽谈、项目审查、协议签署等工作按如下流程依序进行:

(一)招商洽谈的开展。项目信息收集汇总,由市经济合作局负责,各乡镇(街道)、市级相关部门负责广泛收集、提供意向项目信息;项目信息梳理、分析、洽谈,由市经济合作局牵头,涉及园区、乡镇(街道)参与;重大项目的招商活动,涉及园区、乡镇(街道)需参与项目的考察。

(二)优惠政策洽谈权限。享受一般类优惠政策的招商项目,由市经济合作局与企业洽谈;享受优质类优惠政策的招商项目,由市经济合作局报请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与企业洽谈;享受特别优质类优惠政策的招商项目,由市经济合作局报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与企业洽谈。

(三)召开招商项目评估会。市经济合作局与企业达成合作共识后,提请市委或市政府分管领导组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召开项目评估会,形成评估意见。

(四)召开市长办公会审查。项目评估会同意引进的项目,提请市长办公会审查。对供地50亩以上或补贴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且经市长办公会审查通过后,需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对于特别重大项目由市长办公会决定是否提请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

(五)招商引资协议的签署。市经济合作局与企业就审查通过的项目协议再次沟通达成一致后,由市经济合作局审核刊印协议文本,按程序送审会签。供地50亩以上或补贴1000元以上重大项目以市政府名义签署,其他项目以落户园区或乡镇(街道)名义签署。

三、政策兑现及流程

(一)兑现条件

1.厂房地面找平补助。地面找平完成且验收合格后,给予补助。

2.设备补贴。新购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及开具全部设备发票后,按照招商协议约定标准予以补贴。

3.项目建设补贴。根据施工方案,待总体建设进度达到30%后,予以一次性补贴。

4.搬迁补贴。按照招商协议约定给予一定补贴资金的,在搬迁设备运抵华蓥安装调试完成后,予以一次性补贴。

5.厂房装修补贴。以实际装修面积为准,装修完成总体进80%,拨付装修总补贴资金的20%;装修全部完成验收合格后,再拨付装修总补贴资金的20%;剩余60%补贴资金待企业正式投产后予以拨付。

6.修建多层厂房补贴。所有厂房建设完成后,拨付多层厂房总补贴资金的50%,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拨付其余多层厂房补贴(厂房面积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7.厂房免租、租用+购买标准厂房、产业扶持补贴、投产补贴、代租过渡厂房、人才奖励等优惠政策,按照本通知项目分类及政策中所述条件兑现。

以上优惠政策兑现条件在招商协议中予以约定。

(二)兑现流程

1.关于厂房免租、租用+购买标准厂房、代租过渡厂房等非资金类优惠政策的兑现。由企业根据招商协议约定向华蓥山经开区管委会(其他落户园区或乡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由华蓥山经开区管委会(其他落户园区或乡镇街道)审批报市政府备案后予以兑现。

2.关于厂房地面找平补助、设备补贴、项目建设补贴等资金类优惠政策的兑现。企业享受优惠政策达到招商协议约定兑现条件后,由企业向华蓥山经开区管委会(其他落户园区或乡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由华蓥山经开区管委会(其他落户园区或乡镇街道)负责现场核查验收并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市政府,待市政府审批同意后,予以兑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沟通协作。各乡镇(街道)、市级相关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强化配合协作,研判项目前景,分析合作事项,提高谈判效率,确保项目尽早签约。

(二)加强资料归档。各乡镇(街道)、市级相关部门要进一步规范资料管理,同步汇总整理归档决策过程中的会议通知、报告、发言记录、会议纪要等原始资料,做到严密、完整、细致、准确,确保全面反应决策过程。

(三)加强政务服务。各乡镇(街道)、市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招商引资工作,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做好签约项目的服务工作,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促成项目尽快落地、早日投产。

 

 

华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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