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有关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规范村民建房行为和办事程序。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范围及面积标准的通告》(川府规〔2023〕4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的通知》(川农〔2020〕43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华蓥实际,起草本细则。
三、起草过程
2023年12月,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根据上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草拟形成了《华蓥市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2024年1月至10月,先后通过书面及召开研讨会等形式征求各乡镇(街道)和市级相关部门意见,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后续按程序开展了专题会议研究、合法性审查等工作,形成了《实施细则(审议稿)》。2025年7月,经十一届市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
四、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分为总则、面积标准与建房条件、审批流程、建房管理、动态监管、组织实施、法律责任、附则等八个部分。
(一)总则部分:围绕中、省、关于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明确了农村宅基地及户与农村村民的定义、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等内容。
(二)面积标准与建房条件部分:明确了宅基地面积确定标准、建房申请条件、禁止建房区域等内容。
(三)审批流程部分:明确了申请资料、具体审批流程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审批等内容。
(四)建房管理部分:明确了开工申请、实地查验、建房时限、建房巡查、申请验收、竣工验收、拆旧处置、申请办证等程序。
(五)动态监管部分:明确投诉举报制度、联防巡查机制、违法行为查处等内容。
(六)组织实施部分:明确了组织领导、职责分工、资金保障、工作考核等内容。
(七)法律责任部分:明确了从宅基地申请到竣工验收过程中出现违法行为,相关人员所负的法律责任。
(八)附则部分:明确了《实施细则》施行时间、有效期限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