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tem.name }}
关于《华蓥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政策解读
日期:2024-12-24 来源:华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中  小 分享:

一、制定目的及意义

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市民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有效防止环境污染。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广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通告。

三、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明确华蓥市双河街道、古桥街道、华龙街道、禄市镇、永兴镇、明月镇、阳和镇、高兴镇8个乡镇(街道)行政区域禁燃禁放。

第二部分明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种类。本通告所称烟花爆竹,指用火药制成的,能产生烟光、声响的各种烟花、鞭炮和礼花弹等制品。

第三部分明确责任追究。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广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部分明确举报部门和举报电话。华蓥市公安局0826-4827406,华蓥市应急管理局0826-4821136

第五部分明确通告施行时间。通告自2024年12月24日起施行。

【我要纠错】
相关文件: {{ item.titl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