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目的及意义
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市民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有效防止环境污染。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广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通告。
三、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明确华蓥市双河街道、古桥街道、华龙街道、禄市镇、永兴镇、明月镇、阳和镇、高兴镇8个乡镇(街道)行政区域禁燃禁放。
第二部分明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种类。本通告所称烟花爆竹,指用火药制成的,能产生烟光、声响的各种烟花、鞭炮和礼花弹等制品。
第三部分明确责任追究。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广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部分明确举报部门和举报电话。华蓥市公安局0826-4827406,华蓥市应急管理局0826-4821136。
第五部分明确通告施行时间。通告自2024年12月24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