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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蓥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试行)》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4-01-15 15:13 来源:华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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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4日,华蓥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华蓥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试行)》(以下简称《预案》),现就起草背景、起草过程、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此《预案》修订印发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四川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四川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试行)》《广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广安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试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为加强我市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和气象防灾减灾等工作,全面提升气象灾害防御能力,最大限度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提供了根本保障。

一、起草背景

原《预案》对我市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指挥领导决策,减轻气象灾害损失发挥了极大作用。但随着新一轮机构改革的实施,各部门、各单位承担的气象灾害防御职能发生了较大变化,原《预案》中的部分内容已不适应新的要求。随着以人为本、预警先导、风险管理、防抗救相结合的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方针的有效落实,已形成了一些有效的工作经验,顺畅的应对流程,完整的成功应对模式,这些经验和作法也需加以固化,以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和针对性使气象灾害应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高效运转。

二、起草过程

华蓥市气象局结合《广安市气象应急预案(试行)》文件,认真总结学习我市以及邻近区县经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在2021年11月30日印发的华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蓥市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华蓥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预案等六个应急预案的通知(华府办函〔2021〕69号)文件基础上,起草修订了《预案》。

三、主要内容

《预案》共分9部分。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应急保障、恢复与重建、奖励与责任追究、预案管理和附则,同时增加了华蓥市气象灾害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图、华蓥市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流程图2个附录。

第一部分为总则。明确了编制目的、依据、适用范围,提出了分级管理、属地为主;预防为主、科学高效;生命至上、减少危害;依法规范、协调有序的工作原则。

《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干旱、暴雨、低温、冰冻、强降温、霜冻、大风、高温等气象灾害的防范和应对。其中根据上级气象部门预案要求,结合本地实况取消了暴雪预警、大雾和霾预警。其他因气象因素引发的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重污染天气、大面积停电、交通中断等其他灾害事故的处置,适用相关专项应急预案的规定。

第二部分为组织指挥体系。明确了市本级组织指挥机制:对可能或已经发生大范围灾害性天气并可能或已经造成重大、特别重大灾害时,按职责决定启动相应专项应急预案;未纳入专项应急预案的,由市应急局、市气象局共同牵头报请市政府同意后,统一组织协调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此次对相关25个部门(单位)的职责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明确和细化,气象部门主要做好前端服务,发挥好第一道防线作用,即做好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发布,与应急管理、水利、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建立灾情、险情等信息实时共享机制,针对不同气象灾害种类准确、及时提供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服务,提出防范应对建议。

第三部分为监测预警。明确了监测预报、气象灾害预警级别、预警信息发布以及预警行动,通过预警行动进一步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分灾种在应对气象灾害时的职责任务,同时提出了防御指南建议。

第四部分为应急处置。分为信息报告、响应触发、分部门分灾种响应、应急终止或解除等工作的具体流程和要求。《预案》提出分部门分灾种进行响应,按气象灾害的发生程度和范围,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类别,市人民政府,各职能部门和单位按职责组织做好灾害风险研判、防范准备和应对工作,适时启动相应专项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

第五部分为应急保障。提出了应急响应工作必需的资金、物资、队伍、发布系统建设等方面的保障措施。

第六部分为恢复与重建。因华蓥市相关应急预案已有了专章描述,本《预案》就只提出了原则要求。

第七部分为奖励与责任追究。

第八部分为预案管理。由市气象局、市应急局会同有关部门对本预案实施情况开展跟踪分析、督促检查,并根据实际需要向市政府提出修订建议。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应当制定应对气象灾害工作方案。

第九部分为附则。也就是对8个气象灾害的预警标准,此次从用语方面再次进行了规范统一、方便政府部门、社会大众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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