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11.14-11.20) | ||||||||||||||||||||||||||||||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法人 | 自然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数据来源单位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
1 | 姜志国 | 自然人 | 身份证 | 513601********001X | 华农(动监)罚〔2024〕12号 | 当事人经营、运输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 当事人经营、运输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结合《四川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八条第二项的规定进行处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结合《四川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八条第二项的规定进行处罚。 | 罚款 | 处罚款人民币540元 (大写:伍佰肆拾元整) | 0 | 2024-11-18 | 2025-11-18 | 2027-11-18 | 四川省华蓥市农业农村局 | 11511381MB18909*** | 四川省华蓥市农业农村局 | 11511381MB189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