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发〔2017〕31号)、《关于做好2023年度技能提升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规〔2023〕8号),企业参保职工(参保失业保险1年以上)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参保失业人员,可在证书核发之日(以发证日期为准)起12个月内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给予补贴。2023年9月,共有58名企业参保职工、参保失业人员,通过“四川e就业”微信服务号、本人到服务窗口申请技能提升补贴并审核通过,其中高级(三级)证书共3人,中级(四级)证书共50人,初级(五级)证书共5人,共计86000元。根据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9月技能提升补贴人员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3年9月12日至2023年9月22日,凡发现不符合条件或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满前向我单位反映,联系电话:0826-4830076。
附件:2023年9月技能提升补贴人员名单
华蓥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