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市空气质量状况
2025年5月对华蓥市城区的环境空气质量连续监测了31天,达标天数24天,超标天数7天,达标率77.4%,较去年同期(93.5%)下降16.1%,首要污染物为O3。
主要污染物浓度月均值分别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61.4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46.6微克/立方米)上升31.8%;细颗粒物(PM2.5)30.1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18.8微克/立方米)上升60.1%;二氧化硫(SO2)3.2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4.9微克/立方米)下降34.7%;二氧化氮(NO2)15.6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10.6微克/立方米)上升47.2%;一氧化碳(CO)0.6毫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1.2毫克/立方米)下降50%;臭氧(O3)168.0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157.0微克/立方米)上升7.0%。
二、地表水水质状况
2025年5月胡家河大坡老(禄市入境断面)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表1的Ⅳ类水质标准;涌坝(永兴出境断面)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表1的Ⅲ类水质标准。
三、声环境质量
2025年第2季度华蓥市城区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中各类别规定的环境噪声等效声级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