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勘探事业部《潼深49井钻井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10日—2025年7月16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6-4822370
地 址:华蓥市红星四路85号3楼广安市华蓥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潼深49井钻井工程 |
四川省广安市华蓥市明月镇人和寨村6组 |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勘探事业部 |
重庆浩力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四川省广安市华蓥市明月镇人和寨村6组,新建井场(100m×55m)、道路、清洁化操作平台、应急池、燃烧池及临时房屋、设备基础、给排水、供配电等工程。当井场满足钻井工程要求后,将成套设备(包括钻机、活动房、油罐等)搬运至井场,并进行安装和调试,准备进行钻进作业。然后进行后续钻井工程和完井测试工程等。 本项目总投资6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3.43%。 |
一、钻前工程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措施 (一)废气。本项目施工扬尘采用洒水降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对于装运含尘物料的运输车辆应加盖篷布,严格控制和规范车辆运输量和运输方式。 (二)施工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农户已建设施处理。 (三)施工固废。生活垃圾以及包装材料等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定期送往城镇垃圾处理系统处理。 (四)噪声。运输设备等车辆沿固定路线行使,尽量减少鸣笛;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二、钻井工程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措施 (一)废气。柴油燃烧过程烟尘和NOx经柴油机自带有尾气处理系统处理后排放;测试放喷的天然气经专用放喷管线引至燃烧池后点火燃烧放空,不直接放空;事故放喷一般时间较短,约2~4h,属于临时排放。 (二)废水。钻井废水、洗井废水、酸化废水及方井雨水经预处理后,用罐车拉运至博通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环保厕所收集处理后拉运至乡镇污水处理站或其他具有处理能力、环保手续齐全的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固废废物。废水基泥浆、水基岩屑、沉淀罐污泥经清洁化操作平台预处理后外运周边砖厂进行资源化利用;废油及含油废棉纱手套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送当地城镇生活垃圾收集系统;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定期运至就近的废品回收站进行处理。 (四)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柴油发电机、钻机等设备。柴油发电机修建单独发电房,放电房内壁设置隔声材料,柴油发电机排气筒设消声罩,同时在钻井过程中平稳操作,避免特种作业时产生非正常的噪声;燃烧池设置三面建3m的围墙;井场北侧设置隔声屏障;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 (五)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井场防渗等级,避免钻井过程污染物入渗土壤及地下水环境。按照《非常规油气开采污染控制技术规范》(SYT 7482-2020)中要求,方井、钻井基础、循环罐区、清洁化操作平台(包括临时堆放区)、应急池、集酸池(集酸沟)、燃烧池、井场隔油池、发电房基础、危废暂存间、泥浆储备罐区、油罐区为重点防渗区,除井架基础、循环罐区、泵房基础、发电房基础外的井场污染区、水罐区、清污分流区域为一般防渗区,井场清洁区为简单防渗区。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井喷失控后按《含硫化氢天然气井失控井口点火时间规定》(AQ2016-2008)15min内点火、紧急撤离区居民撤离、应急监测和适时组织一般撤离区居民撤离等关键措施。制定详尽有效的事故应急方案,充分提高队伍的事故防范能力。 三、其他部门意见 项目经华蓥市发展和改革局予以备案(川投资备[2503-511681-04-01-470332]FGQB-0307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