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四川华清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汽车、家电电子精密结构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4日—2025年4月29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6-4822370
地 址:华蓥市红星四路85号3楼广安市华蓥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新建汽车、家电电子精密结构件生产项目 |
华蓥市华蓥山经济开发区渝华大道10号 |
四川华清源科技有限公司 |
重庆百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 8644.05m2,包括新建标准厂房3栋,食堂1处,配套建设消防、供水、供电、景观绿化等附属工程,设置汽车、家电电子精密结构件生产线5条,预计建成后可实现年产电子精密结构件280万件以上;包括绝缘柱40万件、塑料垫圈60万件、尼龙垫圈120万件、汽车发动机用GEO3支架30万件、周转箱30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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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期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措施 (一)废气。本项目施工期在施工场所定期洒水,加强清扫和保洁,减轻因施工作业带开挖和交通运输产生的扬尘对施工人员、周围居民和路上行人的影响;施工区与道路结合段设置洒水抑尘设施,严格控制进出车辆的带泥和冒装撒漏,严禁带泥车和沿途撒漏车辆进入城市道路。 (二)施工废水。本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设置临时隔油沉砂池,将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作业中,不外排;生活污水利用周边已建厂房生化池处理。 (三)施工固废。本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除部分用于回收,剩余部分堆放达一定量时应及时清运到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处理;生活垃圾应经过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运送到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 (四)噪声。本项目施工期通过采取在设备选型时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进行施工总平面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不施工),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使用商品混凝土以及在室内施工时期,关闭窗户,并做到文明施工等措施后,施工期间产生的噪声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标准要求。 二、运营期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措施。 (一)废气。本项目烘干废气、注塑废气经采取“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非甲烷总烃处理效率90%)后,尾气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食堂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并通过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1根专用烟道引至食堂楼顶排放。 (二)废水。本项目喷淋废水、纯水制备废水、清洗废水经过自建处理能力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中间接排放标准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生活废水由园区设置的预处理池收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以上进入园区污水管网的废水经过华蓥市工业新城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最终排入渠江。 (三)固废废物。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运处置;餐厨垃圾经收集后交有餐厨垃圾处理资质单位处置;生化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每年清掏一次并处理;隔油池油污定期清掏隔油油脂,收集后定期交资质单位处置;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后,外售综合利用;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废抹布等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内,定期交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四)噪声。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废气处理系统风机等,项目以机械噪声和动力噪声为主,噪声强度约为 75~90dB (A)之间。项目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是对噪声源进行合理平面布置和选用技术先进的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 (五)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重点防渗区:包括生化池、隔油池、危废贮存库、储油间等区域。一般防渗区:除上述重点防渗区外的生产区、一般固废暂存间等区域。简单防渗区:办公区等区域。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废气、废水处理装置的维护力度,定期对液态物料贮存装置进行检查,发现老旧破损情况及时更换,加强各类液态物料运输、使用、储存环节的环境管理,避免跑冒滴漏,工作人员定期培训等措施。 三、其他部门意见 项目经华蓥市发展和改革局予以备案(川投资备【2211-511681-04-01-927895】FGQB-066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