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四川金洹科科技有限公司《四川金洹科新建方波、正弦波、永磁同步控制器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3日—2024年4月10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6-4822370
地 址:华蓥市红星四路85号3楼广安市华蓥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四川金洹科新建方波、正弦波、永磁同步控制器生产线项目 |
华蓥市渝华大街10号 |
四川金洹科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达纳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租赁标准厂房5400m2,新建方波、正弦波、永磁同步控制器生产线项目,新增注塑机、冲压机、切割机、全自动控制器测试机、双波封焊锡机、气密性测试仪、自动螺丝机、全自动端子机等生产设备用于生产方波、正弦波、永磁同步控制器,共建成生产线4条,年产方波、正弦波、永磁同步控制器30万个。本项目总投资48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3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09%。 |
一、施工期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措施 (一)废气。本项目定期对地面洒水严格控制扬尘,避免产生扬尘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性影响;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尽量避开人群聚集地,限制施工车辆时速。 (二)施工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华蓥市工业新城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施工固废。本项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包装材料回收后外售给废品收购站。 (四)噪声。本项目施工期仅进行设备安装,主要将设备放置在地面,然后钻孔安装螺丝。装修量小,装修噪声源强约 70~80dB(A),通过合理安排安装时间,夜间及午休时间不进行装修作业,同时经墙体隔声,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二、运营期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措施。 (一)废气。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有注塑废气、焊接有机废气和焊接烟尘。注塑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管道输送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进行排放;焊接有机废气经设备排风口进入集气管道,收集后通过管道输送至固定式焊烟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进行排放;波峰焊焊接烟尘经设备排风口进入集气管道,收集后通过管道输送至固定式焊烟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90%)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排放;手工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至固定式焊烟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排放。 (二)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地面清洁废水、办公生活污水、员工洗手废水和水切割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和员工洗手废水经油水分离器隔油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起经预处理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及华蓥市工业新城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后排入华蓥市工业新城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外排;切割废水经多功能清渣机处理后回用于切割,不外排。 (三)固废废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预处理池污泥交由环卫部门处置;不合格品交由原材料单位回收处置;废包装袋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焊渣经收集后交由再生资源公司回收;焊烟净化器滤芯经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废金属屑经收集后交由再生资源公司回收;废导热硅酯交由厂家回收;油水分离器废油脂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线材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及废手套、废切削液、含油金属屑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噪声。本项目营运期的主要噪声来源是注塑机、切割机、冲压机、空压机、波峰焊机等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声源都在厂房内,无室外噪声源。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是对噪声源进行合理平面布置和选用技术先进的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 (五)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本项目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划分区域如下: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油水分离器、涉油设备地面(切割机)所在区域采用防渗混凝土(抗渗等级大于0.6MPa,厚度为250mm);一般防渗区除重点防渗区及一般防渗区以外的区域采用防渗混凝土(抗渗等级大于0.6MPa,厚度为250mm);简单防区办公区采用(抗渗等级大于0.6MPa,厚度为 250mm)。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废气、废水处理装置的维护力度,定期对液态物料贮存装置进行检查,发现老旧破损情况及时更换,加强各类液态物料运输、使用、储存环节的环境管理,避免跑冒滴漏,工作人员定期培训等措施。 三、其他部门意见 项目经华蓥市发展和改革局予以备案(川投资备【2312-511681-04-01-498100】FGQB-04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