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红十字会现收到困难群众的求助申请,经严格审核,该群众符合救助条件。根据《华蓥市红十字会2024年“5·8人道公益日”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按照救助标准,拟予以如下人道救助金。现将拟救助对象情况公示如下:
姓名 | 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址 | 困难情况 | 拟救助金额 | 备注 |
姜云兰 | 华蓥市华龙街道射红庙社区 | 女,57岁。2025年3月经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诊断为卵巢癌,医疗自费4.5万余元。丈夫务农,儿子在外地打工,为无偿献血者。后续还需药物维持,经济困难,故申请救助。 | 33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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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贝 | 华蓥市司法局 | 男,41岁。2025年4月经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诊断为直肠癌,医疗自费5.7万余元,妻子在广安市营商环境管理局工作,母亲务农,父亲2025年2月确诊急性肠梗阻,手术自费近5万元,经济困难,故申请救助。 | 4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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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玉财 | 华蓥市永兴镇褒先寺村 | 男,62岁,低保户,妻子在医院花费三十万医疗费后死亡,无法结算,经济困难,故申请救助。 | 1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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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向华蓥市红十字会反映,电话:0826-4690918。
华蓥市红十字会
2025年12月22日
法律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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