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劳务品牌培训和返乡下乡创业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农劳办发﹝2019﹞10号)、《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安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广安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指导标准目录>的通知》(广安人社发﹝2023﹞22号)等文件精神,参加劳务品牌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的,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其中,取得培训合格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标准为1300元/人。
经初审,867名培训人员符合补贴政策,本次补贴共计917100元。其中,母婴护理员135人、146100元(按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37人、48100元,按取得培训合格证书补贴98人、98000元);育婴员131人、139700元(按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29人、37700元,按取得培训合格证书补贴102人、102000元);养老护理员171人、183900元(按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43人、55900元,按取得培训合格证书补贴128人、128000元);保育师76人、93400元(按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58人、75400元,按取得培训合格证书补贴18人、18000元),美容师99人、99000元(均按取得培训合格证书标准补贴);电工45人、45000元(均按取得培训合格证书标准补贴);整理收纳师210人、210000元(均按取得培训合格证书标准补贴)。
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华蓥市2024年劳务品牌培训补贴拟发放花名册(第二批)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6日,凡发现不符合条件或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满前通过信件、电话或到现场向我单位实名举报,收件地址(现场举报地址):华蓥市红星四路人社局505室,收件人:杨云霞;举报电话:0826-4891873。
附件:1.华蓥市2024年劳务品牌培训补贴拟发放花名册(第二批)
华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2日
附件:2024年华蓥市劳务品牌培训补贴拟发放花名册(第二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