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办发〔2024〕34 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 号)等文件精神,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根据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第三批贺卫婷等5人的创业补贴申请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18日,凡发现不符合条件或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满前向我单位反映,联系电话:0826-4822763。
附件:华蓥市2024年创业补贴(第三批)人员名单
华蓥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