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及备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9〕2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检工作的通知》(华人社发〔2024〕29号)文件规定,对华蓥市域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2023年检工作,现公布年检结果(详情见附件)。
请年检合格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携带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原件于2024年5月31日前到华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2办公室进行年度报告公示记录盖章,逾期未进行盖章,责任后果自担。
附件:2023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检结果公示名单
华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