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7日在华蓥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华蓥市审计局局长蔡文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就我市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整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落实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持续推动构建了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审计工作报告涉及的各类问题已按整改要求和时限有序推进。
(一)深谋细研,整改责任压得更实
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通过成立领导小组,印发《审计存量问题整改暨领导干部履职情况自查整改工作方案》,层层压实整改责任,明确具体整改要求,抓紧抓好审计整改这一重大政治任务。审计委员会会议通报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彻底的单位逐一印发清单、明确整改时限,提升审计整改震慑力。市级领导对审计整改作出批示13件次,主持专题会议亲自督办重点领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督促指导责任单位逐项落实整改要求,“靶向治理”审计发现的行业问题。被审计单位扛牢整改主体责任,按月报送阶段性进展并提请分管副市长审核,直面问题根源,将审计整改与内部治理有效结合。市审计局完善审计整改结果认定标准,分类提出整改要求,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立行立改问题,指导被审计单位即知即改;对需分阶段或持续整改问题,要求被审计单位制定整改计划,定期报送整改情况直至完成整改;全面启用审计整改管理信息系统,严格核查整改结果,实现问题清单化、整改透明化、销号实时化。
(二)贯通协作,整改合力逐步凝聚
充分发挥联席会议“联合作战”机制优势。对多重因素导致的复杂性强、涉及面广的问题,最大化实现同向发力、有效整改。合力整改过程中,财政与审计深入研究、充分沟通,建立整改目标任务台账,将审计整改结果纳入内控内审重要内容,抽取15个行政事业单位实施现场联合督查,对无明显整改成效的单位,点对点下发督办通知函,推动各类问题整改。深化“纪巡审”监督贯通协同,纪检部门用好审计监督发现问题线索,问题移送立案率100%,加大了对基层“微腐败”和民生领域“蝇贪蚁腐”的惩治力度。巡察部门用活审计成果,将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纳入重点巡察内容,以问题为导向追本溯源。绩效考核部门将审计整改及审计建议采纳情况纳入政务目标考评范围。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任免等重要参考,纳入被审计单位年度述责、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共同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三)严查实销,整改成效更加显著
持续深化“审计+督查”模式。通过审计整改“清零行动”发出整改提醒敦促函16份,制发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履职方面风险清单72条。各单位在抓好整改工作“回头看”的基础上,对照清单内容自查自纠,强化行权用权风险预警,有效构建审计整改长效机制。截至目前,纳入“清零行动”的存量问题均达时序进度,已整改问题金额868.42万元。2022年7月以来,审计提出的84条审计建议,被审计单位全部采纳并逐一落实;下达的5份审计决定书均执行完毕。审计向纪检监察和有关部门移送问题线索8件,6人被追责问责。
二、《2022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4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2个,其余2个分阶段整改问题已按计划完成阶段性任务,1个持续整改问题已制定明确的时间表、“路线图”,整改销号率达93.33%。通过整改,已收缴追回或避免损失浪费财政资金1739.97万元,盘活闲置或存量资金6333.01万元,上缴医保基金101.75万元,制定完善《华蓥市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评暂行办法》《华蓥市民生工作考评细则》等制度13项。已销号的42个问题整改成效如下。
(一)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编制统筹考虑不足”的问题
对财务人员业务工作水平不足造成的“预算编制不准确”和“预算编制未细化”问题,市财政局举办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业务培训班,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指导,对预算草案采用多层审核把关,明确了分配方案的项目已全部预算至资金使用单位。
2.关于“预算管理水平仍需加强”的问题
对“预算下达不及时”问题,相关资金已全部下达。市财政局细化项目绩效考核指标,督促有关部门提前研究政策,推动各预算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强化进度跟踪;对“违规实拨资金”问题,涉及资金已全部整改完毕;对“存量资金清理盘活不够到位”问题,涉及4个项目的存量资金已于今年4月全部上缴市财政统筹使用;对“预算管理一体化推进不到位”问题,因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暂时无法满足社保基金专账管理需求,市财政局已对接省财政厅,按要求做好社保基金财政专户业务核算;对“归集户核算不规范”问题,未达账项已全部完成账务处理;对“财政专户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问题,涉及的非税收入已于审计期间全额上缴。
3.关于“防范化解风险水平有待提高”的问题
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市水务局、市教育体育局已将2个项目的债券资金31.18万元支付完毕。市财政局对全市债券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督查,防止债券资金闲置。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部门预决算编报不准确”的问题
对“4个预算单位决算报表与财务账簿数据不一致”问题,相关单位立行立改,均已完成账务调整。市财政局采取资料审核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强化了对部门决算报表的审核;对“3个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准确”问题,市财政局强化了对各预算单位的培训指导和政府采购监管力度;对29个预算项目执行率低的问题,主要原因为项目储备不足、工作推进力度不够,市财政已加强支出进度管理,主管部门建立项目落地跟踪机制及时解决项目受阻点。29个项目预算资金通过收回财政统筹使用、按进度加快拨付等方式已完成整改。
2.关于“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到位”的问题
市财政紧扣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监管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合理安排支出进度,严防年底突击花钱。2023年全市各预算单位“三公”经费预算同比下降3.1%。
3.关于“部分领域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的问题
对“费用报销凭证不合规”问题,相关单位已按要求补充原始凭证。今年10月至12月,市财政局协同市审计局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实施了监督检查,“以查促建”推动完善被检查单位内部控制建设,规范费用报销流程;对“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市财政已收回违规报销差旅费2万元,并通过预算单位会计人员职业技能教育、扩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覆盖面等措施提升预算单位会计信息质量;对“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问题,市应急管理局已将34.8万元非税收入上缴市财政;对“挤占专项经费”问题,市医保局健全完善内控内审制度,对挤占专项经费已调整有关会计账目。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整改情况
1.涉企保证金清理方面
对“超标准扣留质量保证金”问题,市交通运输局、市人民医院超标准扣留的质保金8.42万元已全部退还;对“保证金清退不及时”问题,高兴镇人民政府、市乡村振兴局立即纠正、分类处理,通过退还原渠道、调整账务等方式已清理质保金65.06万元,其余质保金因项目未过质保期暂未退还。
2.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方面
对“政府采购程序未履行到位”问题,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发展投资集团控股子公司通过组织学习培训、完善内部章程的方式,不断强化业务水平,堵塞制度漏洞,确保政府采购程序执行依法依规。
3.拖欠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账款方面
对“未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问题,市交通运输局已将127.49万元工程进度款拨付到位。
(四)重点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情况
1.专项资金审计调查发现问题
对“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绩效不高”问题,市商务局完善了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机制,改进资金分配方式,加强资金兑付审核力度。市财政局加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对不按规定使用和长期结转结余的专项资金,及时收缴财政统筹安排,切实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对“道路交通救助基金使用不合规”问题,根据救助基金管理运作实际情况,该基金结余的247.76万元已全部上缴四川省国有金融资本运营评价中心统一管理。
2.2021华蓥山旅游文化节专项审计发现问题
对“扩大范围开支专项资金”问题,市财政已收回扩大范围开支资金1.58万元;对“接待费三单不齐”问题,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已做纠正处理,将缺失“三单”补充完善,并要求财务人员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对发票附件及相关文件不齐备、不合规的票据退回拒绝办理;对“未报送费用使用清单”问题,市政府已于11月4日将活动费用清单上报广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备案,主动接受上级行业管理部门监管,防范资金使用风险。
3.市人民医院收费、采购管理以及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审计调查发现问题
对医疗收费方面问题,市人民医院第一时间开展自查自纠,主动退还违规所得。医保部门定期开展医保基金监督检查,畅通医疗领域违规收费举报渠道,“以案促改”曝光医疗机构典型违规案例,规范医疗机构收费行为。
对药械采购方面问题,市人民医院已出台并完善“三重一大”以及药械采购管理相关制度,分阶段分批次实施医用耗材采购程序,应线上采购的药械严格执行线上采购,并按规定对续签的药品合同重新实施采购程序。针对合同执行不规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问题,市人民医院已起诉合同相对人,法院已开庭受理。相关责任人被市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对网络与数据安全方面问题,市人民医院通过建立敏感数据分级管理制度及查询台账、禁止存储介质接入运维终端、聘请网络安全公司修复高危漏洞等措施,提升了网络和数据安全工作防护水平。
(五)国有资源审计整改情况
对“部分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市住建局已组织相关负责人认真学习业务文件,按要求建立“一河一档”制度管理,加强清溪河流域环境保护工作;对“落实污水处理监管责任不严格”问题,市住建局已督促污水处理厂安排专人开展问题排查,并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限期销号管理;对“污水处理费监缴不力”问题,扣除手续费的代收污水处理费应入库144.3万元已全部整改。市住建局已督促相关乡镇按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开征污水处理费;对“扬尘防治监管不力”问题,市住建局加强了建筑工地巡查,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分时分段开展降尘作业。
(六)政府投资审计整改情况
对“工程造价审核把关不严”问题,建设单位已据实调整工程造价,并通过完善内审机制、配齐配强内审人员等措施,加强工程管理和造价审核;对“投资项目监管不到位”问题,5个未执行合同工期的项目均已完工,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建设等3个项目严格执行合同及工程变更相关规定。市政府组织常务会议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执行合同及工程变更规定,做好工业、建筑业运行情况跟踪监测,加强施工过程管理,加大涉企服务力度,推进项目投产达效。对“项目送审不及时”问题,相关单位加强了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及时组织竣工验收,督促施工单位将建设过程资料、竣工结算资料按规定按时限送审。
三、正在整改的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目前,因地方财力有限、整改时限未满、涉及多家单位逐步共商解决等原因,尚有预算内基本建设项目推进、外经贸专项资金补助、存量暂付款清理消化等方面的3个问题正按时序整改,现已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
有关部门已对后续整改作出安排,正按计划分阶段分步骤推进。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要求,持续跟踪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对已整改的问题,适时组织整改“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强化分类指导,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单位和人员按规定追责问责,确保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中、省、广安市以及华蓥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审计监督,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和指导,在奋力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华蓥建设中作出审计贡献!
法律声明
川公网安备 511681020002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