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时代深化改革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20〕80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秩序,特将华蓥市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接收新生入学及转学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统筹规划。根据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学、初中一年级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实际,由市教育体育局统筹规划,报经市人民政府审定批准。
(二)就近划片。实行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政策,保障学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少年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学校学位。
(三)严控班额。小学、初中起始年级要严控大班额。肄业年级有大班额的,非特殊情况不得接受转学生。
招生区域内非本辖区户籍学生按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根据相对就近的原则,由市教育体育局依据城区学校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现役军人、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作出突出贡献(获得市级以上表彰表扬)的医务人员和支援湖北医疗队成员子女就读,按相关文件要求予以照顾。港澳台胞、华侨子女入学视其在我市的居住地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由有关学校妥善接收。
二、就读及转学对象
(一)招生对象
小学招生对象为2021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初中招生对象为2021年小学应届毕业学生。
其中,城区学校招生对象为:
1.户籍为华蓥城区的适龄儿童、少年。
2.驻守华蓥城区的现役军人和安置在城区单位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子女。
3.因工作调动到华蓥城区行政、事业单位上班的工作人员子女。
4.落户华蓥城区的招商引资企业投资人及高级管理人员子女。
5.进城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二)转学对象
城区内在读学生原则上不得转学,进城经商务工人员子女转学申请每学年秋季集中受理一次,中途不办理转学。其余学校视具体情况办理。
三、招生区域划分
(一)小学新生入学区域划分
1.双河小学:招收户籍及居住地在滨河东路1号-212号止(原五金公司)、滨河西路、双河老街(西街社区1、2组)、华蓥山市场、漩溪西街及其支巷、清溪南街、西街社区5组、西街社区4组中杜家坪拆迁户、桂花西路(原桂花2、5组)、蓥光路支巷、蓥光路(不含梧桐花园)、渠水路、红光新村、原渠江水泥厂家属区、蓥光路社区1、3组、星星路单号1号-99号和双号2号-176号、明光路单号1号-301号(即星星路口建设银行至蓥峰路口北侧平安超市门口)和双号2号-238号(即钟鼓楼起至星星丽都大门北侧,含星星丽都小区)、漩溪东街、红岩路至蓥峰路口(含蓥峰路)、圣之·佳天下小区、豪迈国际小区、清溪路单号1号(荣视眼镜)—681号和双号2号-676号(含清溪·绿地、万汇都市小区)、育才路、清溪路社区居委会、文化路社区1、3、4组(原五星村)、原招桂村小所招收区域的适龄儿童。
2.杜家坪小学:招收户籍及居住地在古桥街道前进村1、2、4组、双河街道杜家坪社区、民太村3组、栋梁社区4、5组、广清路四段、荟景时代、华府国际、金利多·欧尚华府、汪杜路、泽达·翰林轩、一号公馆、广清佳苑、局车队组团、津华新城、宏星国际、广能集团工人安置新村、广华大道一段(含望月街、吉祥街、如意街)、广华大道二段(到领创路和正大路以东止)的适龄儿童。
3.双河二小:招收城区红星一路延伸线以北与新华大道以东辐射区且户籍及居住地在红星路社区、石岭岗社区1-3组、华龙街道射洪庙村、采煤沉降安置点、双桥村3组、星星国际社区中户籍属双河二小招生范围的适龄儿童。
4.红军小学:招收户籍及居住地在华龙街道廨院村、永兴双龙桥村、双河街道文化路社区2、5、6、7、8组、石岭岗社区4、5、6组、新华大道以西的小区(南到新华大桥止)、新华大道以东小区(五星安置小区、江南里、时代映像、章广安置小区等)、星星国际社区中户籍属红军小学招生范围及民太村1、2、4组部分就近区域的适龄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中的适龄儿童。
5.双河三小:招收户籍及居住地在文化路、华蓥山广场、滨河东路214号起至花园桥止、东风路由梧桐花园(老汽车站)起到广安水泥厂(不含双桥村3组)、红星一路及延伸线以南(不含江南里)、荟翠街、蓥光路社区2组、广能集团机关院内居民区(含东大门)的适龄儿童。
6.古桥初中中心校:招收户籍及居住地在迎宾路、道隧路、华翠路、庙坝村及明光路除双河小学招生区域以外的适龄儿童。
7.铜堡初中中心校:招收户籍及居住地在果子社区7组、广华社区、栋梁社区1-3组、前进村3组、鼎足村、民太村(除3组)、沱湾村的适龄儿童(其中果子村小招收户籍及居住地在果子社区1-6组、广华社区5、6组、三合团村2组、白鹤咀村2、3组的适龄儿童)。
城外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的适龄儿童,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就读。其余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仍按以前划分的招生范围招生。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小学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由市教育体育局依据城区学校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到红军小学、古桥初中中心校、铜堡初中就读。
(二)初中新生入学区域划分
1.华蓥中学:招收红军小学毕业且户籍属文化路社区1、3、4组(原五星村)的学生,在双河小学、双河三小毕业且户籍在蓥城文化路、华蓥山广场、滨河东路(含广能集团机关院内家属区)、滨河西路、清溪路(含清溪·绿地、万汇都市小区)、育才路、星星路、清溪南街、华蓥山市场、漩溪西街及其支巷、桂花西路、双河老街、蓥光支巷、明光路单号1号-155号(即星星路口至老邮局路口北侧)和双号2号-58号(即钟鼓楼起至桂花桥北侧止)的学生。户籍在原桂花村2组、5组、西街社区4、5组等的村(居)民,实际住址须是紧邻华蓥山市场及清溪南街、清溪路的,才划入华蓥中学就读。
2.华蓥一中:招收杜家坪小学的全部毕业生,在双河小学、双河三小毕业且户籍及居住地在广华大道(到领创路口和正大路口以东止)、迎宾路及明光路除华蓥中学、双河四中招生范围外的学生,在古桥小学中心校毕业且户籍及居住地在广华大道(到领创路口和正大路口以东止)、迎宾路及明光路的学生。
3.华蓥二中:招收双河二小全部毕业生、红军小学毕业但户籍及居住地不属文化路社区1、3、4组(原五星村)的学生,在双河小学、双河三小毕业且户籍及居住地在红星路社区(除华蓥山广场)、石岭岗社区、采煤沉降区安置房、新华大道以西小区、永兴双龙桥、华龙街道廨院村、射洪庙村、双河街道双桥村3组、文化路2、5、6、7、8组的学生。
4.双河四中:招收本校区的全体小学毕业生,在双河三小、双河小学毕业且户籍及居住地在蓥光社区的村民小组、蓥光路、东风路、双桥村、渠水路、红光新村、原渠江水泥厂家属区、桂花路、蓥峰路、明光路157号—301号(即老邮局路口南侧起至蓥峰路口北侧平安超市门口止)和双号60号-238号(即桂花桥南侧至星星丽都大门北侧止,含星星丽都小区)、漩溪东街(含旺达小区),明光一、二、三路,华蓥山建材市场、红岩路及信都步行街的学生。
5.古桥初中:招收古桥小学毕业生(除中心校毕业且户籍及居住地在广华大道、迎宾路及明光路的学生)及在城区其他学校毕业且户籍及居住地在道隧路、华翠路、庙坝村的学生。
6.铜堡初中:招收本校区小学毕业生以及户籍在前进村、民太村的小学毕业生。
其余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仍按以前划分的招生范围招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初中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由市教育体育局依据城区学校招生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到双河四中、古桥初中、铜堡初中等学校就读。
(三)特殊学生就读
本市户籍的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到华蓥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轻度残疾学龄儿童(少年)与普通中小学生同等条件在户籍所在地学校随班就读。
四、招生办法
华蓥市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行分批招录的办法。
(一)招生批次
1.第一批:户籍在本校招生范围内,且其父母在该区域有房屋所有权证的适龄儿童、少年;驻守华蓥城区的现役军人和安置在城区单位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子女;因工作调动到华蓥城区行政、事业单位上班的工作人员子女;落户华蓥城区的招商引资企业投资人子女。
2.第二批:户籍在本校招生范围内,但其父母在该区域无房屋所有权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3.第三批:户籍不在本校招生范围内,但其父母在该区域有房屋所有权证或虽然未办理(或因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但能提供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房屋所有权交易公证书、建房批文等法定依据的适龄儿童、少年。
4.第四批:户籍不在本校招生范围内,但其父母在该区域经商或务工3个月以上,且能按规定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适龄儿童、少年。
5.第五批:不符合前四批招生条件,但毕业学校校址在初中招生范围内,申请就读该初中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程序
1.招生学校首先招收通过资格审核的第一批次适龄儿童、少年。
2.招收第一批次适龄儿童、少年后,招生学校尚有空余学位的,可启动招收第二批次适龄儿童、少年。若通过资格审核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少于空余学位时,招生学校应如数录取;若通过资格审核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招生学校可按照适龄儿童、少年获得户籍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招录,额满为止。
3.招收第二批次适龄儿童、少年后,招生学校还有空余学位的,可启动招收第三批次适龄儿童、少年。招生学校可先按照住建部门房产确权时间的先后顺序录取父母有房屋所有权证的适龄儿童、少年;再按购房正式发票开出时间的先后顺序录取父母无房屋所有权证,但有购房正式发票的适龄儿童、少年;最后录取父母在招生范围内,未办理(因或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但能提供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房屋所有权交易公证书或建房批文等法定依据的适龄儿童、少年,额满为止。其中:购房合同签订的时间应为2020年8月31日前或交房时间为2021年12月底前。
4.招收第三批次适龄儿童、少年后,招生学校仍然有空余学位的,可启动招收第四批次适龄儿童、少年。招生学校对通过资格审核的父母为进城经商人员或进城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进行招录。最后,初中招生学校再录取不符合前四批招生条件,但毕业学校校址在初中招生范围内,申请就读该初中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直到额满为止。
五、组织入学
(一)小学新生入学:8月25日至27日,由适龄儿童监护人持下列证明材料原件,按照公示的划定区域到学校报名登记并由学校进行入学资格初审(其证明材料由学校派专人收集保管,学生入学办理学籍注册手续后家长签字领取),不得多校申请、登记;8月28日,学校对初审合格的新生进行复核并汇总造册,报市教育体育局备案;8月29日至30日,学校公示审核合格的新生名单;8月31日至9月1日,审核合格的适龄儿童监护人到学校为新生办理入学手续。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城区户口簿原件(若是安置在城区单位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和因工作调动安置在城区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还需提供本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的证明)。
(二)初中新生入学
1.城区双河小学、双河三小、红军小学、古桥初中中心校须认真查验学生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居民户口簿,以及与监护人户籍一致的房产证或购房协议,确无住房的须有经房管部门认可的有效租赁合同(以上资料需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审核无误后,据实详细填报《华蓥市小学六年级学生登记名册》,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登记名册》一式两份和电子文档交市教育体育局学前与义务教育股。市教育体育局审核后,将《登记名册》交城区有关招生学校,由招生学校按划片规定,对本辖区新生制发《入学通知书》并在生源学校公示招生名单,在7月30日前将《入学通知书》交市教育体育局学前与义务教育股审验,然后由毕业学校发给学生。开学时,学生或其监护人持下列证明材料原件,提交复印件,凭《入学通知书》到相应的招生学校报名入学。
在双河三小、双河小学、红军小学毕业且户籍、房产未在蓥城城区范围内的学生,根据具体情况,由市教育体育局统一安排到华蓥二中、双河四中、古桥初中、铜堡初中就读。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城区户口簿原件(若是安置在城区单位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驻城区军人和因工作调动安置在城区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还需提供本单位、市武装部或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的证明);
(3)小学毕业学籍信息。
2.未在城区小学毕业但秋季需在城区就读初中的适龄少年,由学生及其监护人持以下材料,于8月20日至25日到市教育体育局学前与义务教育股登记,由市教育体育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到城区初中就读。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城区户口簿原件、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3)小学毕业学籍信息。
(三)义务教育阶段转学
1.对符合转学规定的小学、初中转入学生,按照招生原则,由其监护人于8月31日前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联系,学校对其转学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须提交经过双方学校和相应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签章的转学手续。
2.对小学、初中转出学生,按照义务教育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学生及其监护人须持户籍、房产、务工三项中任意一项证明材料,到原就读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办理转学手续,不符合转学规定的予以驳回,不予转学。
六、纪律及监督
(一)市教育体育局派出监督小组蹲点城区各招生学校进行监督,受理不按规定招生、接收转学的举报并及时查处,确保今年小学、初中一年级新生入学和转学工作有序进行。
(二)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在登记学校入学资格,安排其自行回原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并将虚假资料立即报送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和处理。
举报电话:0826—8394103,0826—8394108。
华蓥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