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我市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市级督导第26项)整改任务,我市高度重视,组织人员进行了现场调查,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切实抓好整改工作。目前,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市级督导第26项)整改任务已全面完成,按要求予以公示。
附件:华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市级督导第26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华蓥市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