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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蓥市煤炭管理局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期间反馈问题(交办编号:SD20LF02GA4103)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日期:2021-11-23 来源:华蓥市煤炭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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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李子垭南煤矿矸石堆场未编制整治方案,未修建导流沟,未进行地下水监测。

责任单位

华蓥市煤炭管理局

责任人

李昌胤

联系电话

0826-4831233

整改目标

督促四川华蓥山广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去产能退出矿井留守组加快编制李子垭南煤矿矸石堆场生态环境问题综合治理方案,按期开展地下水监测,完成堆场相关问题整治。

整改措施

1. 责令四川华蓥山广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去产能退出矿井留守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李子垭南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经专家评审后报部门备案,并落实资金,按整改方案开展生态治理修复2.按要求修筑导流沟;3.督促业主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李子垭南煤矿矸石堆场地下水现状开展科学论证,根据论证结果确定地下水水质监测频次,后续监测若出现地下水监测因子超标情况,李子垭南煤矿应在3个月内编制并实施整改方案,防止地下水受到污染。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整改主要工作:1.业主单位于2020年11月委托鼎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勘测分公司编制《四川省华蓥山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李子垭南煤矿南井矿山地址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按照整改方案开展环境治理相关工作。2.修建了水质监测池,并对地下水进行了监测。

整改成效:1.平整场地21000,栽种树木2600株,播撒草籽1500斤,完成导流沟砌筑260米。截至目前李子垭南煤矿矸石堆场覆土复绿工作已全部完成;2.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水质进行了第1次取样监测,经监测,该水质低于《地下谁质量标准》(GB/TI 4848 2017)表1中Ⅲ类标准限值,符合要求,下一步持续开展动态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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