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6年华蓥市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申报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5年度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
三、申报方式
(一)线上申报:用人单位可线上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在搜索框输入“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点击“办事指南”选择用人单位税务登记所在地进入服务事项,点击“在线申请”,根据系统提示扫描并上传相关资料。建议优先选择“零跑路”的线上申报办理方式。
(二)线下申报:如遇特殊情况无法线上办理的用人单位可携带《用人单位提交材料真实有效性确认承诺书》盖章件(用人单位公章、财务章或人事章)、残疾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纸质证明、工资发放凭证(银行流水)、劳动合同、残疾人证复印件等资料到华蓥市残疾人联合会进行申报。若需线下申报请提前电话联系。
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标准
(一)用人单位所安排就业的残疾人需在法定就业年龄段内;
(二)用人单位所安排就业的残疾人须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
(三)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用人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经劳务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可计入用人单位安置比例并实行动态监控;
(四)用人单位为残疾人职工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五)用人单位为残疾人职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五、相关说明
(一)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未在规定时限内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26-4852156
联系地址:华蓥市广华大道一段128号
华蓥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3月23日
法律声明
川公网安备 511681020002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