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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蓥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关于2025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办的通告
日期:2025-12-29 16:15 来源:华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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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华蓥市2025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审核发放工作,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财政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52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对象

已通过我市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认定,完成了年度灵活就业跟踪巡查登记,且已缴纳2025年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的人员。

(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我市进行了灵活就业登记完成了灵活就业跟踪巡查登记缴纳2025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的人员。

程序

符合条件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社会保障卡、2025年社会保险缴费凭证、灵活就业证明等资料,于2026130日前,到所在社区填写《华蓥市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表》。经社区审核公示、乡镇(街道)审核后,报我中心录入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审核及公示,经市人社局复核无异议后,直发补贴至各申报人员社会保障卡。

三、申报资料

1.《华蓥市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表》原件;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和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

3.灵活就业证明原件;

4.灵活就业工作照2张;

4.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四、补贴标准

对养老保险缴纳档次为100%(含)以下的人员,按400/月标准予以补贴,缴纳其他档次的不予补贴。

五、特别说明

(一)超出法定退休年龄范围的不属于补贴对象;

)就业困难认定、灵活就业认定失效的不属于补贴对象;

)存在工商信息、单位就业信息的人员,不享受社保补贴;

(四)村(社区)常职干部等财政供养人员,不享受社保补贴;

(五)不配合灵活就业季度巡查的,不享受社保补贴。

华蓥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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