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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蓥市人民政府关于西渝高铁康渝段建设项目(华蓥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公告
日期:2024-08-08 来源:华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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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西安至重庆高速铁路安康至重庆段建设项目华蓥段[以下简称西渝高铁康渝段建设项目(华蓥段)]建设需要,华蓥市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书》(征决字〔2024〕第01号),决定对下述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及其附属物实施征收。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西渝高铁康渝段建设项目(华蓥段)

二、房屋征收范围:华蓥市广华大道三段369号至425号和广华大道三段318号至382国有土地上房屋。

三、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

四、补偿协议签约期限:自房屋征收部门通知签约之日起30日(含30日)内为签订补偿协议和搬迁交房期限。被征收人应当在签约期限内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补偿协议,腾空并交付房屋。

五、房屋征收部门:华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六、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华蓥市房屋征收安置中心

华蓥市双河街道办事处

七、征收工作人员名单

(一)华蓥市房屋征收安置中心余华伟、唐小锋、胡子章、郑薇、代元龙、张平、王明全、刘志田、刘桂勇。

(二)华蓥市双河街道办事处:黄小周、段海波、杨笛、王建华、贺迎春、周强、邓萍、贺代勇。

八、房屋征收办公地址:华蓥市广华大道三段421号(双河街道果子社区居委会);联系电话:18382657630投诉电话:08264821542

九、因国有土地上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十、被征收人如不服《房屋征收决定书》(征决字〔2024〕第01号),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广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附件:西渝高铁康渝段建设项目(华蓥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docx 

 

 

 

华蓥市人民政府

20248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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