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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蓥市杜家坪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DJP07-1/02、DJP07-2/02、DJP08-5/02、DJP08-9/02地块修改论证报告》批前公示
日期:2023-04-28 来源:华蓥市自然资源和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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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原因:

为了提高杜家坪新区土地经济价值,完善片区基础设施,提升片区配套服务功能,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盘活闲置土地资源,拟将杜家坪新区DJP07-1/02地块调整为两块用地,其中DJP07-1-1/03用地性质为商住混合用地(BR),DJP07-1-2/03用地性质为商业设施用地(B1);DJP07-2/02地块与剩余DJP07-1/02地块一起整合调整为商住混合用地(BR);DJP08-5/02DJP08-9/02地块调整为商业用地(B1)。

论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22修订版);《关于做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乡镇集贸市场规划设计标准》《广安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0);《华蓥市杜家坪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广安市农贸市场星级评定标准》。

编制单位:中匠民大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3428日-202355日,共7日。

公示地点:华蓥市人民政府网站:www.hys.gov.cn

意见反馈:为维护公众和相关利益人的合法权益,如对该论证方案有意见和建议,请于55日前以书面形式并附身份证明材料及联系方式,寄:“华蓥市红星路127号华蓥市自然资源和林业局”(请注明“规划公示”),联系电话:4832616

论证内容

1.DJP07-1/02地块用地面积4.31公顷,现状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R2),需调整为两块用地,其中DJP07-1-1/03用地性质为商住混合用地(BR),用地面积2.51公顷,容积率F2.0,建筑密度B45%,绿地率G35%,限高60米;DJP07-1-2/03用地性质为商业设施用地(B1),用地面积1.42公顷,容积率F0.8,建筑密度B45%,绿地率G20%,限高27米。

2.DJP07-2/02地块用地面积0.99公顷,现状用地性质为行政办公用地(A1),将DJP07-1/02剩余用地面积一起整合调整为商住混合用地(BR),用地编码调整为DJP07-2/03,总用地面积1.37公顷,容积率F2.0,建筑密度B45%,绿地率G35%,限高60米。

3.DJP08-5/02地块用地面积0.47公顷,现状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R2),需调整为商业用地(B1),容积率F1.5,建筑密度B45%,绿地率G20%,限高27米。

4.DJP08-9/02地块用地面积约0.14公顷,现状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R2),需调整为商业用地(B1),容积率F1.5,建筑密度B45%,绿地率G20%,限高27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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