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广安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华蓥市委、市政府提出“积极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我局牵头编制了《华蓥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2—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为秉承开门编制规划原则,广泛听取公众意见,高质量编制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现公开征求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对《华蓥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2—2030年)(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10月24日至11月23日,共30日。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和建议,请注明联系地址及电话,并签署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和建议,请注明联系人、联系地址及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意见和建议纸质版请书面函寄至华蓥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生态环境股(华蓥市红星四路85号生态环境局407室)。联系人:颜晓琴0826—4823472,电子邮箱:1375265845@qq.com。
附件:华蓥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2—2030年)(征求意见稿)
广安市华蓥生态环境局
2022年10月24日
华蓥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2-2030)(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