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组织编制的《华蓥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报告》《华蓥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8-2035)》初稿已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风景名胜区条例》《四川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广泛征求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和专家的意见或建议。
一、公示内容
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18年11月8日-2018年12月7日,共30天。
三、公示方式及地点:
华蓥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ys.gov.cn
联系电话:0826-4832951
四、公示意见或建议反馈:
意见或建议请于2018年12月7日前以书面形式,寄至华蓥市红星路232号住建局, 若有重大利害关系的,请一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附件:1.《华蓥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报告》
2.《华蓥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8-2035)》
华蓥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