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人员构成
华蓥市公安局下属交通管理警察大队、看守所和特警大队三个财政独立一级核算部门。
华蓥市公安局(汇总)现有民警职工291人,财政全额保障在职辅警328人,内设刑事侦查大队、刑事技术室、经侦大队、禁毒大队、治安大队、法制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含户政)、国内安全保卫大队、网络安全监察大队、政工监督室、督察大队、机关党委、纪委监察室、警务保障室、指挥中心、双河派出所、古桥派出所、华龙派出所、阳和派出所、高兴派出所、观音溪派出所、溪口派出所、庆华派出所、红岩派出所、天池派出所、禄市派出所、永兴派出所、明月派出所及华蓥市看守所、华蓥市巡逻警察大队等30个职能部门。
(二)单位主要职责
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执行和落实上级领导机关的决议,指示和命令。组织、指挥、协调和参与对辖区内重大案件、事件、治安灾害事故及危害国家安全案件进行侦破和处置的行政机关,其主要职能是:
1、组织实施全局性业务工作和重大警务活动,规划报警指挥系统、应急联动监控系统和治安卡口系统等建设。
2、负责警用装备、物资及经费保障机制建设,制定装备标准并实施监督。
3、负责刑事、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
4、负责管理出入境以及外国人在华蓥市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5、制定并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措施和技术规范,查处公共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
6、组织开展反恐怖业务建设,分析、研究反恐怖斗争的情况信息和形势,提出反恐怖斗争对策。负责查处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和事件,认真落实防范和处理邪教犯罪的工作措施。
7、负责依法查处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侦查和处置重特大案件、重特大治安事件、暴力恐怖事件和骚乱。负责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8、负责查处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群体性事件,防范和打击各种破坏活动。
9、负责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和刑事案件。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防范、安全保卫工作。
10、负责经济犯罪防范和侦查工作,研究、分析经济犯罪动态,指导金融、财税等部门防范经济犯罪工作。
11、负责侦破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以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犯罪案件,组织开展禁种、禁吸毒品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
12、负责全市公安队伍思想、组织、文化和作风建设,按照干管权限考察、任免和推荐干部,协助市级组织部门开展公安局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和交流等工作。负责宣传、教育和培训等工作。
13、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华蓥市公安局(汇总)2017年度部门收入决算8215.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161.39万元,占总收入的99.34%,年初结转和结余54.38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华蓥市公安局(汇总)2017年度部门决算支出7342.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48.62万元,项目支出1994.3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872.84万元。
1、基本支出情况,主要用于保障公安机关各业务部门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民警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辅警工资、养老医疗保险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情况主要用于保障公安机关完成特定工作任务车辆燃油费、差旅费、专用设备购置以及派出所灾后重建项目等。
3、“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华蓥市公安局(汇总)2017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56.03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
2017年公安局未组团出国(境),未产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末公安局(汇总)执法执勤用车保有量45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4.65万元,车辆运行维护主要用于保障各执法办案部门执法执勤用车辆出差办理案件、处置事件及开展培训、治安巡逻等业务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7年车辆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因未购置车辆,总额较上年度减少了119.15万元。
(3)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安局(汇总)严格按照接待相关规定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18余批次,接待费开支1.38万元,较上年度减少了0.07万元。
三、部门综合管理情况
(一)政府性债务管理:我局严格按照规定,对举借的债务做到专款专用,做好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工作。
(二)非税收入执收:一是非税收入收缴执行情况:1、单位收入项目、标准均按照法律、法规、文件规定执行。2、不存在擅自设立非税收入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改变收费对象,提高收费标准的情况。3、不存在擅自取消非税收入项目,缩小收费范围,改变收费对象,降低收费标准的情况。二是财政票据使用管理情况:1、全部按照规定购领、使用财政监制和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2、按要求报送了财政票据使用计划,单位库存数量准确。3、不存在用往来结算票据和“白条”收取非税收入的情况。4、无其他违规现象。三是财政非税收入缴存情况:1、全部按照规定将收入统一上缴专户管理。全部按照规定及时足额地将非税收入缴入财政汇缴专户,无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坐支非税收入的情况。2、严格按照“票款分离”管理办法收费,并实行了收缴分离。今后我局将继续健全和完善票据管理长效机制,在财政票据的领、用、销、存方面进一步加强管理,逐年提高管理水平,使我局的财政票据管理更加规范。
(三)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政相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不挪用,不挤占,加强公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资金安全。
(四)政策采购实施计划:我局购买商品、货物及服务等都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执行,报请财政部门审批,按规定组织实施。
(五)资产管理:按照《华蓥市财政局关于加快2016年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华财国资〔2016〕377号)的要求,我局成立了资产清查小组,将全局所有国有资产进行了清理、核对和查实,对资产盘盈、资产损失、资金挂账的有关证据材料作了完整搜集。通过此次清查做到到位资金有专人进行管理,账面与实物数量、价值相符,有效规范了国有资产的管理,确保了到位资产的安全。另外,完善了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将单位所有国有资产纳入资产信息系统管理。
(六)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近年来,我局制定完善了《华蓥市公安局财务管理制度》《华蓥市公安局车辆管理制度》《华蓥市公安局资产管理制度》《华蓥市公安局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华蓥市公安局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华蓥市公安局合同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
(七)信息公开:2017年,按照上级的要求,我局在华蓥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部门预决算公开。
四、整体绩效
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总目标,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从优待警,突出确保政治安全、建设平安华蓥、深化规范执法、践行为民宗旨、推进公安改革、打造智慧公安、做实派出所“七大重点”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平安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治安环境和发展环境。
工作中,坚守“六无”底线,全年做到无影响政治安全和政治稳定的重大事件,无暴力恐怖袭击事件,无规模性群体事件,无影响恶劣的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和个人极端暴力事件,无影响恶劣的网络事件,无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和亡人火灾事故。实现“两升两降”,打击破案同比上升突破10%,全市社会治安满意度测评进入全省前80位;涉案警情、可防性案件警情同比下降。各警种单项工作全面进入全市公安系统第二名,在我市整体工作获得进入全市公安系统第二名。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对我局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情况的自查,2017年我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分95分,为“好”等级。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市级公安机关装备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压力大。新形势下,公安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是提高公安战斗力的重要基础,上级对公安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要求高、考核严。在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有限的情况下,我市公安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离上级要求和实际需要仍有一定距离,经费不足成为进一步实施科技强警、提升公安战斗力的瓶颈。
2、公安办案经费保障不足。我局继续保持对大要案侦办的高压态势,命案侦破实现100%,侵财案件及在打击金融领域犯罪方面侦破大幅提升,民众满意度上升。但由于市级财政部门预算公用经费标准不高,目前仍按2004年标准预算,业务经费不足,办案经费保障水平有待提高,单位只有通过压缩日常办公经费开支,来弥补办案经费缺口。
(三)改进措施及建议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的使用审核,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建立公安经费正常增长长效机制,建议增加公安大要案经费保障力度,提高公安业务专项经费标准,并逐年有所上升,可适当缓解公安运行经费压力,使公安机关能更好地履行职责,维护稳定,为创建“平安华蓥”服务。
华蓥市公安局
2019年0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