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撬动更多金融资源支持科技创新
日期:2024-08-07 来源:广安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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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了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旨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更好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作用,撬动更多金融资源支持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发展。

财政部副部长王东伟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强化政府性融资担保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财政部等4部门刚刚出台了支持科技创新的专项担保计划,通过加大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的风险分担和补偿力度,推动银行和政策性担保机构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将单户企业的担保金额上限由原来的1000万元提高到3000万元,撬动更多金融资源支持科技创新。

计划明确,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发挥体系引领作用,在聚焦支农支小基础上,加大科技创新再担保业务规模和风险分担,引导地方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为更多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支持。银行和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按照市场化运作和商业可持续原则,自主选择有发展潜力的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依法合规审贷放贷、提供融资担保。

计划将分类提高分险比例。银行和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分别按不低于贷款金额的20%、不高于贷款金额的80%分担风险责任。融担基金分险比例从20%提高至最高不超过40%。省级再担保机构分险比例不低于20%。有条件的省级再担保、担保机构可提高分险比例,减少市县级担保机构的风险分担压力。

根据企业不同类型,融担基金分险比例分为三档:对于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承担国家科技项目的中小企业,融担基金分担最高不超过40%的风险责任;对于高新技术企业、依托“创新积分制”筛选出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担基金分担最高不超过35%的风险责任;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融担基金分担最高不超过30%的风险责任。

计划强调,对融担基金加大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风险分担所新增的代偿,中央财政每年安排资金给予一定风险补偿。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支持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成效较好的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给予一定风险补偿。

(据《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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