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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 2022-03-25 15:28   来源: 华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量:     【字体: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基本职能

1.负责全市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强市、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食品安全等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全市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和督办大案要案、疑难案件、跨区域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全市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依授权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指导全市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市场秩序。贯彻实施国家、四川省、广安市价格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及服务价格监督检查。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监督管理价格收费及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全市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市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全市产品质量和商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和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8.负责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推动健全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较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立项、编号和发布等工作,依法开展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依法对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开展监督。

13.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4.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认证认可工作。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

15.负责全市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国家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拟订全市监督管理规划、政策及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16.负责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7.负责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依职责监督和指导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质量监督管理。

18.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和投诉举报处置工作。

19.负责组织实施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执行监督检查制度,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其他环节的违法行为。

20.贯彻实施执业药师准入制度,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承担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

21.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工作。

22.贯彻执行国家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工作。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推进知识产权信息利用和服务工作。

2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重点工作

1.全力开展春雷行动2022”春雷行动2022”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切实打击一批民生领域违法行为,有效维护华蓥市平稳有序的市场环境,做到常规动作有亮点,亮点工作争加分。为广安在全省春雷行动2022”执法行动中争取第一方阵贡献华蓥智慧和力量。

2.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进一步深化改革要求,不断创新市场监管模式,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制度,给办事群众提供更大的便利。继续推进个转企,大力实施质量品牌战略,推动市场主体提档升级。

3.持续坚守三大安全底线。进一步完善食药监管网格,强化监管,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全面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确保全市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围绕查重点、补短板、保平安,全力打好产品质量安全治理组合拳,确保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用得舒心。

4.持续聚力规范市场秩序。畅通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积极推进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落地实施,强化对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和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坚决打击违法行为,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5.持续实施质量品牌战略。深入推进商标兴市战略,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实施品牌创建行动,支持鼓励大企业、大集团加强质量技术创新开发应用,指导帮助四川帕沃可矿物纤维制品有限公司落实玄武岩纤维标准化及实验室建设工作。

6.持续用力升级改造城乡农贸市场。加快实施红星西路综合市场改造进度;加快华蓥山市场改造协调工作;加快城乡农贸市场改造的债券项目包装。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华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人员总编制121名,其中行政编制29名,事业编制87名,工勤编制5名。在职人员总数111人,其中行政人员88人,事业人员18人,工勤人员5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65内设办公室、人事股、政策法规股等14个股室,成立机关党委。下设8个市场监督管理派出机构及华蓥市市场监管执法大队、华蓥市消费者保护权益服务中心、华蓥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3个事业单位。增挂华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食品安全办公室),仅华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为独立预算核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05.13万元,比较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588.22万元,增长7.36%。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支总预算1705.13万元,比较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588.22万元,增加7.36%增加原因:一是2021年度粮油巡察,增加计量器具强制检定项目工作经费65万元;二是新增取得执法资格执法人员82名执法服装采购经费33万元,该项项目由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实施;三是新增实施品牌发展战略、提升质量强市工作经费10万元,该项目纳入2022年度绩效考核;四是坚持厉行节约,基本支出预算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收入预算1705.1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05.13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支出预算1705.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6.79万元,占78.40%;项目支出368.34万元,占21.6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05.13万元比较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588.22万元,增加7.36%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05.1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82.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4.34万元、农林水支出11.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9.6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05.13万元。比较202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88.22万元,增加7.36%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82.95万元,81.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79万元、占6.85%,卫生健康支出64.34万元、占3.78%,农林水支出11.4万元,占0.67%住房保障支出129.65万元,占7.5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预算数为866.0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2022预算数为3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红盾春雷打传规直、打击非法会销等专项执法行动。

3.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基础(项)2022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贯彻落实质量强国战略提升质量强市建设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4.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款)食品安全监管(项):2022预算数为71.94万元,主要用于:校园及周边环境食品专项整治、肉制品专项整治、中药饮片专项整治等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服务、农贸市场快检室快速检测服务等

5.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款)事业运行(项)2022预算数为148.5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6.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2022预算数为250.40万元,主要用于:完成2022年创建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工作;“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工作;对流通领域的商品质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检检验;企业注册、变更、注销档案整理及电子扫描存。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16.7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预算数为55.6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行政机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等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预算数为8.6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事业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1.4万元。主要用于驻村第一书记及驻村干部补助款支出等。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预算数为129.65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36.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57.4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79.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3.50万元,较2021年度增加-2.4万元增长-3.78%其中:公务接待费8.5万元,2021年增加-2.4万元,增长-28.2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万元,较2020年持平。减少原因:人员减少,坚持厉行节约相关政策制度

2022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86.02万元,2021年增加3.58万元,增长0.4%增长原因:2021年度人员变动较大,2022年度工资预算小幅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政府采购预算81.60万元。主要用于更换办公设备、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服务采购、优化营商环境免费刻章服务采购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目前,我单位现有执法执勤用车11辆,其中:轿车8辆、越野车2辆,特种设备车辆1台。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68.34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款)行政运行(项):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款)市场监管执法(项):反映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开展各类执法(含食品、药品、物价等)活动、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的专项工作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款)消费者权益保护(项):反映市场监督部门依法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专项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市场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本单位公务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本单位事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1.2022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

2.2022年部门预算草案报表

 

 

 

 

华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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