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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蓥市水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日期:2021-04-06 来源:华蓥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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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水利、水资源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市水利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贯彻落实水利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组织编制全市水利发展规划、水资源战略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重要流域、区域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流域、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和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重要流域、区域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村镇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国家、省、广安市和华蓥市在市域内的水利工程投资建设,负责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法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水利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本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组织水资源评价工作,指导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市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落实用水总量控制制度相关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组织指导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市内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指导全市水库工程管理工作,对水库蓄水、调洪,提出指导性意见。编制全市河道采砂规划,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负责全市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河湖管理保护规划。

7、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落实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和验收工作。拟订并落实重大水利工程在市域内的建设、运行管理的有关政策措施,指导乡镇(街道)水利工程建设。参与水利工程移民工作。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及验收工作。负责市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水土保持工作考核。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指导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0、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区域水事纠纷。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组织开展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11、开展水利科技、信息化和对外交流工作。组织实施水利行业的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利科学技术及信息化和技术推广工作。负责水利科技交流与合作工作。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市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市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14、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

15、负责水务领域内的行政执法工作。

16、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按“放管服”改革的要求,依法行使行政审批职权,并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全市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加快补齐水利工程短板。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和监督,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18、有关职责分工。

(1)、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市应急局与市自然资源和林业局、市水务局等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市应急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救灾工作。市自然资源和林业局、市水务局依法依规承担本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一是市应急局负责牵头组织编制全市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承担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救灾;组织、协调一般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全市应对较大以下灾害指挥部工作,负责组织较大以下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市自然资源和林业局、市水务局、市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发布森林火险信息。组织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二是市水务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市内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保障工作。

三是必要时,市水务局可以提请市应急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将城市涉水事务的具体管理职责交给城市人民政府并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供水、节水、污水处理方面的管理体制,市政府各相关部门根据所承担的职责负责相关工作。

(3)、关于水利风景区和河湖公园。市水务局负责组织、指导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市水务局具有指导水利风景区和河湖公园建设的职责,其他相关部门按职能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2021年部门重点工作

1、水利工程补短板

加快渠道工程建设,猫儿沟水库工程主干渠及庆华支渠完成工程量的80%,溪口支渠及高兴支渠完成工程量的30%,计划2021年6月底前猫儿沟水库正式下闸蓄水;完成采煤沉陷区南部片区饮水工程二期项目建设任务;完成华蓥市溪口镇华蓥河平桥段防洪治理工程、华蓥市渠江明月段堤防工程建设任务;待渠江华蓥市三合团、白鹤咀Ⅰ段防洪治理工程、渠江华蓥市三合团、白鹤咀Ⅱ段防洪治理工程、华蓥市驴溪河禄市镇防洪治理工程资金下达后,启动项目工程建设;启动“十四五”中小河流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工作;计划2021年6月底完成华蓥市清溪河、华蓥河、蛮溪河、庆观河、临溪河、天池湖等河湖划界工作。

2、水利行业强监管

(1)加强农村饮水安全监管。对照《四川省村镇供水条例》《广安市集中式饮用水安全管理条例》加大监管力度,在加快供水工程建设的同时,积极探索农村供水工程建后管护体制,规范农村供水,提高供水工程效率,确保乡镇供水设施正常维养与运行,切实保障全市农村群众的饮水安全。

(2)加强水库安全管理。一是提高水库安全管理意识,把保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只有运行安全,才能发挥综合效益;二是落实管理责任,紧抓落实行政、技术、巡查三类责任人这个“牛鼻子”,突出预测预报、调度规程、应急预案三个重要环节;三是定期对水库开展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避免小问题日积月累成“大毛病”。

(3)加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一是加大生产建设项目的检查、巡查和执法力度,做好预防监督工作;二是加大对项目业主开展水土保持自主验收的宣传力度,增强项目业主水土保持意识;三是加大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力度,做到应收尽收。

二、部门概况

华蓥市水务局属一级预决算单位,下设一级预决算的二级事业单位2个(华蓥市天池湖管理局和猫儿沟水库管理局)。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建设和水旱灾害防御股水利水保股行政审批执法和水资源管理股。人员编制:设水务局机关行政编制11名,机关工勤人员控制数2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机关党委书记1名(副科级)、总工程师1名(副科级);股级职数5名(含机关党委副书记1名),总编制42名,其中行政编制11名,事业编制28名,工勤编制3名。在职人员总数37人,其中行政人员15人,事业人员19人,工勤人员3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6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华蓥市水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华蓥市水务局2021年收入预算3415.29万元,比2020年收入预算3377.41万元年增长1.12%,增加的原因是人员的增加,人员经费的增加。2021年支出预算3415.29万元,比2020年支出预算3377.41万元年增长1.12%,增加的原因是人员的增加,人员经费的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华蓥市水务局(含天池湖管理局和猫儿沟水库管理局)2021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15.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0.29元,占14.06%;项目支出2935万元,占85.94%。

(二)支出预算情况

水务局(含天池湖管理局和猫儿沟水库管理局)2021年支出预算3415.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0.29万元,占14.06%;项目支出2935万元,占85.9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水务局(含天池湖管理局和猫儿沟水库管理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415.29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15.2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09万元,农林水支出3297.8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7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水务局(含天池湖管理局和猫儿沟水库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415.29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3377.41万元增加37.88万元,主要是2021年人员增加了。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41万元,1.31%;卫生健康支出24.09万元,0.70%;农林水支出3297.80万元,96.56%;住房保障支出48.79万元,1.4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农林水支出-水利-行政运行(含天池湖管理局、猫儿沟水库管理局)2021年预算175.034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水务局公务员工资、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农林水支出-水利-水利行业业务管理(含天池湖管理局、猫儿沟水库管理局)2021年预算187.761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水务局机关事业人员、天池湖管理局人员、猫儿沟水库管理局人员工作、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农林水支出-水利-防汛2021年预算2055万元,主要用于驴溪河中小河流治理建设项目、山洪灾害防治项目、水务局和天池湖管理局购买防汛物资,防汛预案编制,防汛系统运行维护以及防汛值班等;

4、农林水支出-水利-农村人畜饮水2021年预算1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人畜饮水的维修,天池湖水库水源地环境保护巡查,水质检测等;

5、农林水支出-水利-水利工程运行维护2021年预算740万元,主要用于: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

6、农林水支出-水利-其他水利支出2021年预算125万元,主要用于河长制运行维护及规模以下河湖划界、一河一册编制、农村水库安全维护、水土保持方案评审及水保预防监督。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21年预算为44.614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021年预算11.479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公务员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021年预算12.605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

10、住房保障-住房改革-住房公积金-2021年预算48.79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水务局(含天池湖管理局和猫儿沟水库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

共预算基本支出480.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9.37万元,公用经费80.92万元。主要是:

1、工资福利398.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2、基本公用经费80.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经费0.96万元,主要包括:生活补助、奖励金。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水务局(含天池湖管理局和猫儿沟水库管理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数9.1万元(局机关8.4万元、天管局0.4万元、猫管局0.3万元)。主要包括: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1年为0万元。2、水务局机关公务接待费财政预算3.4万元、天管局公务接待费财政预算0.4万元、猫管局公务接待费财政预算0.3万元。3、水务局机关、天管局、猫管局2021年均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用。4、水务局机关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费财政预算5万元。天池湖管理局公务用车运行费财政预算0万元、猫儿沟水库管理局公务用车运行费财政预算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与2020年一样,均为0,2021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4.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工作,2020年3.7万元增加了0.4万元,增加了10.81%,原因是水务局2021人员增加了。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与2020年一样,均为0,2021年为购置公务用车

(四)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一样,均为5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的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防汛、河长制等工作的开展

(五)水务局现预算公务用车1辆,应急保障车辆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水务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水务局(包括独立核算的天管局和猫管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0.9237万元,较2020年增加了7.429万元。主要是2021人员增加了。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水务局政府采购预算安排273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防洪物资以及防汛设备的运行维护、驴溪河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小型水库病险加固、山洪灾害群防群策。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水务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用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水务局(含天管局和猫管局)2021年2935万元项目按要求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本单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指政人员(含参公管理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本单位事业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水利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执法监管(项):指水利法制建设、执法监督、纠纷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监管、农资打假与市场监管、防疫检疫监管、渔政、兽医医政、农机监理水利机械使用跟踪调查及实验鉴定等方面的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指用于水利研究、审计监督等水利行业一般性基本业务管理工作的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灾救灾(项):指对水利生产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水利防灾增产措施补助等。

10.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建设(项):指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乡村道路、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纳入水务局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华蓥市水务局2021年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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