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制定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完善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管理制度,参与制定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规范化管理文件并组织实施。
2.承担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基金征缴管理和保险金发放工作。负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的建立、转接、终止及基金转移工作。
3.建立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保证保险基金安全和运营效果。
4.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1年重点工作。
1.持续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分类精准扩面。通过印制宣传资料、下乡走访宣传、抖音宣传等方式,帮助群众算好参加养老保险的成本账、经济账,真正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提升全民参保意识;二是强化服务保障,提升服务水平。通过走访了解、业务培训等方式,问计于具体经办人员,着力解决经办服务过程中的疑难问题,强化服务保障,全面提升便民服务水平。三是严格政策落实,提高群众满意度。严格落实“温暖人社”三年行动建设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材料,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
2.持续全力做好待遇发放工作。一是提前提醒参保到龄人员缴纳当年保费或补缴中断年度保费,确保到龄人员到龄次月就能领取待遇;二是主动协调财政、银行等部门,做好基础养老金提标和高龄待遇领取人员加发基础养老金工作,确保发放资金及时划拨到位;三是认真核实处理暂停待遇领取人员和待遇发放失败人员信息,建立待遇领取人员死亡月报暂停制度;四是扎实开展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以“四川人社”手机APP自助认证为主、上门认证为辅,确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让广大参保居民养老无忧。
3.持续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一是加强与各被征地乡镇(街道)的沟通联系,通过业务信息系统,做好被征地农民的信息录入工作工作;二是做好与财政、金融机构等部门的请示、衔接,确保被征地农民的生活补贴资金足额按时发放。
4.持续强化风控维护基金安全。一是持续完善基金财政专户管理、基金运行监督管理、基金对账管理、基金票据管理等内控财务制度;二是严格落实死亡月报告制度,对未及时申报死亡、冒领待遇或骗取养老待遇的,要及时追回养老保险基金,公布举报电话和监督电话,全力维护基金安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单位根据《华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华蓥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的通知>》(华编发[2013]12号)文件设立,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统筹征集股(挂“待遇领取管理股”牌子)、财务股3个内设机构。人员构成为8名事业编制人员,4名临聘人员。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收支预算情况说明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华蓥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华蓥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5618.95万元,和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总预算5297.23万元相比,增长6.07%。主要是因为2021年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有所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华蓥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2021年收入预算5618.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18.95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华蓥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2021年支出预算5618.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39万元,占1.48%;项目支出5535.56万元,占98.5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华蓥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618.95万元,和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总预算5297.23万元相比,增长6.07%。主要是因为2021年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有所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18.9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06.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9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华蓥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618.95万元,和2020年预算数5297.23万元相比,增长6.07%。主要是因为2021年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06.67万元,占99.78%;卫生健康支出3.31万元,占0.06%;住房保障支出8.97万元,占0.1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1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21年预算数为7.9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3.3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8.9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华蓥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3.3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0.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2.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华蓥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无。
(二)2021年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0.8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同,主要原因是财政是按在编人数0.1万元/年进行预算,我单位2021年人员数较2020年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未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事业运行经费
2021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事业运行经费预算为1.6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此项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福利费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华蓥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暂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华蓥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618.95万元。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华蓥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_华蓥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