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3〕193号)和《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切实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 (川自然资发〔2024〕31号)等文件精神,我市于2024年9月启动了市辖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工作,现已形成规划草案。为进一步提升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的科学性和可实施性,现按程序将草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0月29日—11月29日。希望关注华蓥城市发展的各界人士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示地点:华蓥市人民政府网站:www.hys.gov.cn
意见反馈:为维护公众和相关利益人的合法权益,如对草案有意见和建议,请于11月29日前以书面形式并附身份证明材料及联系方式,寄:“华蓥市红星路127号华蓥市自然资源和林业局”(请注明“草案公示”),联系电话:4832616
附件:1.城镇开发边界调整前示意图
2.城镇开发边界调整后示意图
附件:1

城镇开发边界调整前示意图
附件:2

城镇开发边界调整后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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