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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华蓥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日期:2020-06-24 来源:中共华蓥市委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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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市委统战部的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中共华蓥市委统战部是市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统一管理侨务、台湾事务工作。统一领导民族宗教工作。

(一)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发挥市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组织落实党中央、省委、广安市委和华蓥市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二)研究拟订统一战线工作的政策并推动落实,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市委报告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统筹协调和指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统一战线工作。

(三)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制定党外干部培养规划,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推动高等学校、人民团体、科研院所、国有企业党外干部安排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市级组织、市工商联、市侨联、市台联、市友协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协调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四)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全市统一战线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广安市委和华蓥市委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政策和规划,统筹推进网络统战工作,打造网络统战工作平台,研判涉及统一战线领域的舆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五)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通报情况、反映意见、制定年度政党协商计划,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支持民主党派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工作。

(六)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民族工作的政策和重大措施,协调处理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领导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涉疆工作。

(七)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政策,研究拟订宗教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领导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依法管理宗教行政事务,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引导各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八)负责联系、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全市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等有关单位开展统战工作。

(九)负责联系、培养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全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十)承担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协调工作,负责全市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工作,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调查研究全市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十一)统一领导港澳台统战工作,牵头开展港澳统战工作,开展对台统战工作。贯彻落实中央海外统战工作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会同有关部门对香港、澳门地区统一战线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香港、澳门、台湾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

(十二)统一管理台湾事务工作。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对台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检查了解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贯彻执行情况,拟订全市对台工作规划和有关对台政策的措施和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和指导全市对台经贸工作,统筹管理和协调华蓥与台湾的交流事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台属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处理涉台事件,负责对台宣传、教育工作和全市涉台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市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三)统一管理侨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全市侨务工作规划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调查研究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管理侨务行政事务;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海外有关侨团和代表人士,负责海外侨胞代表人士在相关统战团体的安排,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华文教育工作等,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在市内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十四)受市委委托,领导市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领导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管理市侨务、台务工作。做好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团体及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部分

中共华蓥市委统战部属于一级预算单位,下设办公室、综合业务股、民族宗教工作股,华蓥市统战工作信息中心,总编制9名,其中行政编制6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2名。在职人员总数8人,其中公务员5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统战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统战部2020年收支总预算175.5103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统战部2020年收入预算175.5103万元,其中: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5.5103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统战部2020年支出预算175.51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5103万元,占61.83%;项目支出67万元,占38.1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统战部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5.5103万元。收入包括: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5.510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9.52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3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20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149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统战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5.5103万元,比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60.4839万元上升9.36%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75.5103万元,比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60.4839万元上升9.36%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9.5216万元,占85.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317万元,占5.49%,卫生健康支出5.2076万元,占2.97%,住房保障支出11.1494万元,占6.3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全市统战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68.946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部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45万元,主要用于统战工作、侨台工作等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宗教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1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民族宗教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3.574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下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民主党派和知新联工作等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9.355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0年预算数为0.27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离退休经费支出。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4.541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行政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0.665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事业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11.149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统战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8.510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5.3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奖励金等。

公用经费23.13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统战部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9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9年预算相同,未作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8.9万元,较2019年预算数0.8万元增加8.1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市侨办、市委台办并入我部,业务增加。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上级部门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未安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统战部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统战部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统战部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3.1393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21.0606万元增加2.0787万元,增加9.8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业务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我单位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统战部共有车辆0辆。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统战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中国共产党统战部门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中国共产党统战部门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宗教事务(项)指中国共产党统战部门用于宗教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中国共产党统战部门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各民主党派及办事机构、工商联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局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等开支。

附件:1.中共华蓥市委统战部2020年预算公开表

    2.中共华蓥市委统战部2020年非税收入表


中共华蓥市委统战部

202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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