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tem.name }}
华蓥市科技和大数据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日期:2019-08-13 来源:华蓥市科技和大数据管理局
【字体:  中  小 分享: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华蓥市科技和大数据管理局职能简介

  1.拟订全市创新驱动发展规划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全市有关科技发展的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推进全市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全市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3.牵头建立科研项目资金协调、实施、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市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并监督和实施,优化科技资源的配置。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4.拟订全市基础研究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市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牵头承担重点实验室在华蓥的建设管理。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5.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6.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

  7.牵头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8.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推进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对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基地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管。

  9.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推进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全市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市科技保密相关工作。

  10.负责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组织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11.研究拟订全市信息化建设(两化融合除外)、大数据产业、人工智能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拟订市级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大数据产业行业管理,统筹推进大数据应用及产业发展(电子信息产业、制造业除外)。指导电子政务、企业信息化、电子商务和物联网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

  12.负责全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组织相关部门制定通信管线规划并承担相应的管理工作,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

  13.组织协调全市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指导信息安全防范工作,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14.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编制全市引进国(境)外智力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外国人来华蓥工作政策、办理相关外国人工作许可。推动建立外国顶尖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承担重点外国专家服务工作。

  15.会同相关部门拟订科技及大数据、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相关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及大数据、信息化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及大数据、信息化人才计划,推动科技创新人才及大数据、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1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7.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围绕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大数据管理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减少科技和大数据计划项目重复、分散、低效和资源配置“碎片化”的现象。对科研机构组建和调整事项不再进行审核,重在加强规划和绩效评价。进一步改进科技和大数据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二)科技和大数据管理局2019年重点工作

  2019年,全市科技和大数据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揽,以全面学习广安市委五届六次、七次全会和华蓥市委十届六次、七次全会重要精神为引领,紧紧围绕“工业城”“旅游市”定位,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动力,以发展大数据管理为抓手,推动科技和大数据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

  1.全面推动科技发展

  (1)完善科技创新机制。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健全科学技术管理机制和科学技术激励机制,引导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激发科技创新活力。精心组织和推荐中省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全力争取科技项目和资金,引领企业实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2)提高科技创新能力。聚焦“341”现代工业产业,落实企业创新活动开展、投入和成果应用的主体地位,积极培育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重点提升玄武岩纤维新材料、电子信息产业领域等高企,并以此带动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全面提档升级,加速促进企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引导企业积极申报科技进步奖。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优化孵化器服务功能。深入推进政产学研合作和区域科技合作,把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人才优势、技术优势与指导产业发展相对接,建立校地合作示范高地和玄武岩新材料研究高地。

  (3)全面推进科学技术普及。以科技扶贫在线为载体,为贫困村引进和推广至少十四项新品种新技术,充分发挥科技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培育壮大德嘉、东云等龙头企业,打造特色农产品,促进农业产业提质增效。认真开展“送科技下乡”“科普活动月”“科技活动周”等集中宣传和日常科普活动,营造科普氛围。

  2.扎实推进大数据管理

  (1)加强产业调研。开展大数据产业发展调研,组织力量开展全市大数据产业前期调研,摸清产业基础和优势,理清发展思路、开展行业数据中心建设情况和行业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工业控制系统等普查登记,摸清数据底数。

  (2)夯实产业基础。完善网络基础设施,快速推进4G建设工作,精确投资,努力实现全区域4G覆盖。加强网络监控,全面打造“精品网络”。实施提速降费,加快城乡光网宽带覆盖。加大农村地区网络建设投入,加大农村网络优化力度。加快下一代互联网建设应用,着力推进IPv6发展,积极谋划5G网络布局和建设,实施5G应用及创新示范。

  (3)推广产业应用。推进华蓥市智慧社会治理项目运行,整合已建成的前端感知设备和华蓥市级有关部门建设的视频监控系统,建成高清视频、人脸抓拍、车辆卡口存储及结构化计算资源和视频图像信息数据库,建设应用体系、安全保障系统和运维保障系统,提高社会综合治理水平。依托广安市“看看社保”手机APP,推进智能社保服务。

  (4)加大产业宣传。加强大数据产业宣传力度,用好媒体融合,立体宣传,普及大数据知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开展大数据产业运用专题培训,学习新形势下大数据应用和数字经济的新政策、新知识,培养工作新思维、新方法,进一步促进全市数字经济和大数据应用工作再上新台阶。

  3.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1)扎实开展全面从严治党。着力加强我局党的建设,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坚持推进“两学一做”制度化常态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深入解决党建业务两张皮问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驰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杜绝“四风”新表现,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在科技项目与资金管理等重点领域健全完善权责清晰、措施有力、制度管用、监督到位、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确保权力规范运行。

  (2)打造高素质科技及大数据干部队伍。准确把握科技、大数据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方向,抓好科技、大数据干部队伍理论和业务培训,组织开展专题讲座等活动,着力强化调查研究,不断提升适应时代发展的专业化素质,切实提高领导和推动新时期科技创新、大数据管理事业发展的能力。持之以恒开展机关文化建设,营造昂扬向上、风清气正的机关文化,提升干部队伍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激发干部创新激情与创业热情,努力建设一支在新时代尚实干、勇作为、敢担当的干部队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华蓥市科技和大数据管理局内设股室3个,直属事业单位1个。总编制11名,其中行政编制7名,事业编制4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科技和大数据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科技和大数据管理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163.74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63.74万元,主要原因是科技和大数据管理局为2019年3月新组建单位,2018年无收支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科技和大数据管理局2019年收入预算163.7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3.74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科技和大数据管理局2019年支出预算163.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74万元,占38.93%;项目支出100万元,占61.0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科技和大数据管理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3.74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63.74万元,主要原因是科技和大数据管理局为2019年3月新组建单位,2018年无财政拨款收支。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3.74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148.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6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科技和大数据管理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3.74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163.74万元,主要原因是科技和大数据管理局为2019年3月新组建单位,2018年无财政拨款收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科学技术支出148.17万元,占90.4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8万元,占4.20%;卫生健康支出2.06元,占1.26%;住房保障支出6.63万元,占4.0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科学技术(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40.5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科学技术(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07.6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失业工伤保险、其他交通费等基本支出和局机关开展科普宣传、成果转移转化、对外交流合作等为完成特定的项目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6.8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2.0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6.6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科技和大数据管理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3.7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3.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医疗保险、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10.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科技和大数据管理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5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2019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增加100%。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主要原因是科技和大数据管理局为2019年3月新组建单位,2018年无公务接待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8年预算增加100%。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5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后享受公务交通补贴以外的在编在岗人员开展工作的交通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科技和大数据管理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科技和大数据管理局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财政局下达我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0.62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长10.6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科技和大数据管理局为2019年3月新组建单位,2018年无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科技和大数据管理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科技和大数据管理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科技和大数据管理局100万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科学技术(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科学技术(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局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科普宣传、成果转移转化、对外交流合、项目申报等经费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科技和大数据管理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9年度预算公开表


                                                                                                                                                                                                                                             华蓥市科技和大数据管理局

                                                                                                                                                                                                                                                       2019年8月13日

【我要纠错】
相关文件: {{ item.titl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