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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蓥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日期:2018-02-23 17:31 来源:华蓥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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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扶贫和移民工作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扶贫开发、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后期扶持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具体配套措施和实施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市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新村扶贫、产业扶贫、贫困村村级发展资金项目等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和指导社会扶贫工作;管理、监督和实施全市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组织并参与移民安置规划、移民安置验收、后期扶持和监督评估工作;参与制定和实施对贫困市域、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库市和移民安置市有影响的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拟定全市农村贫困人口和贫困市域扶持标准;负责贫困状况的监测、扶贫和移民综合性统计工作;协同市财政局开展全市贫困村村级互助资金项目规划和实施工作。

  3.承担扶贫资金、移民资金管理责任,拟订全市扶贫开发和移民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办法,负责有关项目、资金、基金、物资的分配、管理、使用、监督检查、绩效考评、统计监测等监督工作。

  4.联系国家、省、市机关对口扶贫工作,组织实施市级机

  关帮扶贫困村工作;承办外援扶贫和移民项目;牵头组织有关扶贫和移民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5.负责扶贫开发、移民政策研究及信息工作,组织贫困群众、移民群众生产技能和劳动力转移培训;负责全市扶贫和移民工作人员培训。

  6.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安置、后期扶持政策宣传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信访接待、处理、管理工作,协调指导相关的社会稳定工作。

  7.负责三峡外迁移民管理和后续实施工作;负责接收安置外迁移民的组织协调和后期扶持工作。

  8.负责扶贫和移民相关募捐活动的指导协调工作。

  9.承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市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10.承办法律法规规定和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1.承办省、广安市下放的有关职责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扶贫和移民工作局2018年重点工作。

  2018年,我们将按照“三年脱贫、两年巩固、一年致富”工作目标,继续全域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以更坚定的决心、更明确的思路、更精准的举措,做好本职工作。

  1.脱贫攻坚工作。严格按照《华蓥市2015—2017扶贫攻坚规划》《华蓥市“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要求,坚持以产业发展带动为依托、以基础设施改善为助推、以扶贫扶智为抓手,力争把每一个扶持项目精准实施到村、到户、到人,全面提升贫困村和贫困人口整体水平,2020年末,确保所有贫困人口同步全面实现小康,全市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万元以上。

  2.猫儿沟水库移民安置。以加快三大任务(库底清理、实物清点、安置补偿)进度为突破口,规范移民安置资金、档案管理为重点,锚定争取移民群众支持这个难点,抓紧抓牢移民政策宣传这个关键,及早启动库周交通建设,全面完成猫儿沟水库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确保2018年底前完成水库蓄水阶段移民安置验收工作。核定猫儿沟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组织编制猫儿沟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为猫儿沟水库竣工移民安置验收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3.天池湖库区移民后扶。对上争取方面,加大对上衔接汇报力度,以2017年后期扶持资金项目及天池湖库区后期扶持600元指标项目争取为抓手,力争到位项目资金600万元以上;项目建设方面,全面完成2016年后期扶持(整体脱困)及2016年库区结余资金等项目建设并通过验收报账,指导天池镇完成2018年度水淹区后期扶持600元指标项目实施并通过验收报账;项目储备方面,完成2017年后期扶持资金项目的招标工作,力争完成招投标,全力争取开工建设。

  4.建立长久可持续发展“造血”机制。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龙头,以扶贫资金和项目为引领,以贫困村和贫困户为股东,重点增强贫困村和贫困户的持续“造血”功能,不断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推动贫困户持续稳定增收致富,壮大村集体经济,确保稳定脱贫。

  5.强化财务管理,强化财务基础管理,严肃财经纪律。

  6.推进从严管党治党。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系统党的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扶移局财务隶属华蓥市(县级),属一级预算部门,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设3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行政审批股、信访股)、扶贫开发股、移民工作股,行政编制10名,其中工勤人员1名。另设华蓥市扶贫和移民服务中心1个(正股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6名,纳入扶移局统一预算,未单设。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扶移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行政运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其他扶贫支出、住房公积金。扶移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51251138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扶移局2018年收入预算51251138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情况

  扶移局2018年支出预算51251138元,其中:基本支出2093138元,占4%;项目支出49158000元,占9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扶移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1251138元。收入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5771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6799元、农林水支出50797105元、住房保障支出141463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扶移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1251138元,比2017年预算数61857992元减少10606854元。减少原因:虽然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公务用车改革后公务交通补贴增加,以及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其他扶贫支出有所增加,2018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扶贫资金(提前告知的转移支付)也纳入预算收入,但是2017年我市贫困村全部退出,贫困村风貌打造、脱贫攻坚大数据云平台项目、以工代赈项目本级投入资金2018年减少,致使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减少。

  扶移局2018年支出预算51251138元,比2017年支出预算数61857992元减少10606854元。减少的原因是:2017年我市贫困村全部退出,2018年贫困村风貌打造、脱贫攻坚大数据云平台项目、以工代赈项目本级投入资金减少,致使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支出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5771元,占0.4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6799元,占0.15%;农林水支出50797105元99.11%;住房保障支出141463元,占0.2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235771元,主要用于:扶移局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54193元,主要用于:扶移局机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22606元,主要用于:扶移局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1129033元,主要用于:扶移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2018年预算数为22340000元,主要用于:贫困村道路、住房、水利设施、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等方面的支出。如贫困村创建四好村,乡村振兴行动等。

  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2018年预算数为4500000元,主要用于:扶持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贫困村产业发展基金。

  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社会发展(项)2018年预算数为14000000元,主要用于:教育扶贫专项资金、惠民帮扶专项资金、精准扶贫住房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医疗卫生扶贫基金、精准扶贫对象政府代缴养老保险、精准扶贫对象政府代缴医疗保险。

  8.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项)2018年预算数为2300000元,主要用于易地扶贫搬迁贴息、扶贫小额信贷贴息、扶贫小额信贷分险基金。

  9.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扶贫事业机构(项)2018年预算数为510072元,主要用于:扶贫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10.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6018000元,主要用于:干部驻村一次性补助、贫困村第一书记一次性补助、驻村干部工作经费、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脱贫摘帽绩效考核、脱贫攻坚工作经费。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141463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扶移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93138元,其中:

  人员经费172709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医疗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电话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66048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扶移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33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9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未享受公务交通补贴人员交通费)14000元。  

  (一)公务接待费比2017年预算117000元增长2000元。原因是2017年调入人员增加2人,相应预算增加。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增加4000元。主要原因是未享受公务交通补贴人员增加2人,交通费增加4000元。单位现没有公务用车,原公务用车1辆(越野车)已划拨至华蓥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统筹管理,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扶移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扶移局2018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扶移局(含扶贫移民服务中心)的机关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66048元,比2017年预算333270元增加32778元,增长9.8%,主要是人员增加,相应增加了公务交通补贴、基本福利费、未享受公务交通补贴人员交通补助等人员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单位没有公务用车,原公务用车1辆(越野车)已划拨至华蓥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统筹管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三)项目支出中脱贫攻坚工作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扶移局预算脱贫攻坚工作经费1200000元,比2017年预算2000000元减少800000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项目招标、监理、评审、检查验收、资料制作、差旅费、公务接待,脱贫摘帽成果宣传和扶贫日活动的资料、印刷、展板、广告制作,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项目前期项目包装编报、设计、专家评审、咨询服务等。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度,扶移局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预计支出60万元,按照政府采购规定严格办理,在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中相应的预算中列支,主要用于全省扶贫开发视频会议系统及脱贫攻坚相关文件、资料、公示牌、政策指南、宣传报道等物品(服务)的购买和办公设备采购、专项工作委托业务等。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扶移局项目支出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9158000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扶移局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扶移局机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扶移局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指用于农村贫困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社会发展(项):指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中小学教育、文化、广播、电视、医疗、卫生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八)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行政运行(项):指扶移局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九)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扶贫事业机构(项)2018年预算数为510072元,主要用于:扶贫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十)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一)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指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项):指用于农村贫困地区扶贫贷款的奖补和贴息支出。

  (十三)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扶移局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表:1.华蓥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 华蓥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非税收入表 

华蓥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ar 



  华蓥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2017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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