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市级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请各单位认真梳理学习有关经验做法,对照负面清单,自查自纠,主动发现排查问题,着力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有力回应经营主体关心关切,加力打造优良营商环境。
一、对应负面清单,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按照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工作要求,每季度定期开展集中排查1次,发现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及时上报我局,并纳入全国城市信用状况动态监测。
二、围绕重点问题,全面开展排查清理。各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重点排查清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国家层面已放开但地方仍在审批的许可事项;(2)对于已放开行政审批的行业领域,通过行政手段干预造成行业垄断,导致其他市场主体难以公平准入的;(3)对于部分风险性高、监管难度大的行业领域,有关主管部门长时间无故不予审批的;(4)为了保护本地企业发展,以行政手段干预设置准入门槛限制外地企业公平准入的;(5)行政审批互为前置或同类事项跨区域重复审批的;(6)部分承诺制审批事项缺乏公开透明的核准标准和审批要求,导致市场主体难以准入的;(7)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之外违规另设市场准入限制性条件的。
三、推动整改到位,及时反馈有关情况。各相关单位按照“一案一核查”原则,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和违规线索要及时研究甄别、复核排查,推动整改解决,确保不留隐患。对于成因复杂、市场主体反映强烈、整改难度较大的重点案例,要建立督查督办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时限、责任人,有力有序推动整改到位,相关贯彻落实情况及清理排查情况于每季度末以正式文件报送至市发展和改革局202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16826918@qq.com)。
附件: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报送格式
华蓥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3月10日
附件:
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报送格式
序号 |
地区 |
案例情况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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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方案 |
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
报送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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