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社会保险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由广安市社会保险局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的情况、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广安市社会保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安市紫金街209号;邮编:638000;电话:0826—2332210;电子邮箱:gasb1@163.com)。
一、概述
201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实施办法》和《广安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制度规范,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梳理主动公开事项,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通过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办事公开透明,促进勤政廉政建设,提高行政工作的管理服务水平,逐步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提高了社保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了参保人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我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人社局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宣传形式,主动公开了本部门的政府信息167条。其中,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65条,政府信息公开平台6条、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78条,省社保局网站6条,新闻媒体12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的情况
2015年度未接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件。
四、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无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5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兼职,致使各种操作不够熟练,网上填报内容不够充实,公开形式的便民性有待提高,各项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
(二)改进措施。 一是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方便公众获取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二是充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的要求,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凡是需要群众知道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都要纳入公开范围,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及时、全面地在网上进行公布。三是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充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采取多种方法比较全面、及时、准确地进行公开,努力使社保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得更好。
一、概述
201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实施办法》和《广安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制度规范,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梳理主动公开事项,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通过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办事公开透明,促进勤政廉政建设,提高行政工作的管理服务水平,逐步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提高了社保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了参保人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我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人社局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宣传形式,主动公开了本部门的政府信息167条。其中,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65条,政府信息公开平台6条、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78条,省社保局网站6条,新闻媒体12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的情况
2015年度未接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件。
四、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无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5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兼职,致使各种操作不够熟练,网上填报内容不够充实,公开形式的便民性有待提高,各项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
(二)改进措施。 一是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方便公众获取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二是充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的要求,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凡是需要群众知道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都要纳入公开范围,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及时、全面地在网上进行公布。三是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充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采取多种方法比较全面、及时、准确地进行公开,努力使社保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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