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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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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26-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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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6-02-28 15:25 来源:广安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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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市国资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对标中央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紧扣国资监管核心职责,以提升市属国企依法治企能力为抓手,统筹推进法治监管体系构建、企业合规经营落地、法治文化培育等工作,持续健全依法监管体制、完善法治建设机制、强化法治保障能力,为全市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法治根基。现将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5年,我委坚持法治建设与国资监管、国企改革发展深度融合,从顶层设计、制度完善、风险防控、普法宣传、监督落实五个维度发力,推动国资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实质性成效。

(一)强化顶层引领,构建全域覆盖的法治建设体系。压实市属国企法治建设主体责任,督促各企业成立党委书记任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构建党委领导、董事会决策、经营层执行、专责部门牵头、全员协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全年各企业累计召开法治建设专题部署会、推进会20余次,实现法治建设与经营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考核。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武装,将其纳入企业第一议题制度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前学法、重大决策前置学法核心内容,市属国企全年开展法治专题学习70次,推动决策先问法、违法不决策理念贯穿经营管理全过程。强化法治资源保障,推动各企业完成专业法律顾问团队选聘并制定《法律顾问考核管理办法》,同时加快内部法治人才培育,全系统新增高级企业合规管理师、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获公司律师证书等专业人才共计10人,法治专业队伍专业化、专职化水平显著提升。

(二)健全制度体系,夯实依法监管与合规经营基础。完善国资监管制度闭环,严格落实《广安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融资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等制度,指导市属国企聚焦法人治理、资金管理、项目投资、合同管理等核心领域,累计修订完善《合规管理办法》《贸易业务管理办法》等制度条款近百条,实现经营管理重要事项制度全覆盖。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将合法性审查、合规审查作为企业党委会、董事会等决策前置必经程序,构建先审查、后决策的刚性约束机制,从源头防范决策风险。优化全流程合规管理,指导企业将法律审核嵌入项目投资、合同签订、纠纷处置等关键环节,市属国企全年累计审查各类合同2000余份,多家企业建立合同交叉审核、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开展合同与招标采购巡检、大额资金使用专项检查等10余次,推动合规管理要求层层穿透、终端见效。

(三)依法化解纠纷,筑牢国有资产安全法治防线。建立法治化纠纷处置机制,指导各企业搭建法律纠纷案件台账,实行一案一策精准管控,全过程跟踪案件进展、优化处置方案。2025年,市属国企累计处理建工合同、买卖纠纷、劳动争议等各类法律纠纷案件94起,通过诉讼、协商等合法途径成功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1亿元,有效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企业合法权益。

(四)深化普法宣传,培育特色鲜明的国资法治文化。构建多元化普法机制,以八五普法为抓手,打造线上+线下”“日常+专题+节点三位一体普法模式,线上依托官网、微信公众号推送法规解读、典型案例,线下开展法治讲座、精准化业务培训,全年各企业组织全集团性法治讲座20余场、业务领域普法培训30余场,参训职工超2000人次。开展行业特色普法,指导市属国企结合交通文旅、资本运营、工程建设、检验检测等不同业务属性开展专项普法,紧扣宪法宣传日、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节点开展主题活动,推动法治教育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五)强化监督协同,压实法治建设刚性责任。健全法治建设考核机制,推动各企业将法治建设指标纳入子企业经营业绩考核,设置明确考核要点和权重,直接与负责人薪酬、干部评优评先挂钩,形成考核有指标、奖惩有依据的激励约束体系。完善监督检查机制,指导企业建立日常督查+专项检查模式,围绕制度执行、合同管理、资金使用等开展专项检查10余次,对问题建立台账、限期整改、闭环管理;推动风控、纪检、内部审计联动监督,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及时排查化解合规风险隐患。

二、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对照法治政府建设高标准、严要求,结合国资系统工作实际,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仍存在部分薄弱环节,具体问题及成因如下:

(一)法治建设推进不均衡,基层法治力量薄弱。部分市属国企子分公司存在重业务、轻法治倾向,法治建设与经营管理融合不够深入,部分子分公司未配备专职法务人员,合规审查、风险防控能力难以匹配业务发展需求。

(二)普法宣传质效有待提升,精准性和转化度不足。部分企业普法形式偏传统,新媒体普法的互动性、趣味性不足,对青年职工吸引力有限;普法内容未充分结合不同岗位、层级职工工作需求,大水漫灌式普法居多,精准化、个性化普法不足,部分职工运用法律解决复杂问题、防范合规风险的实际能力未能有效提升。普法队伍多为兼职人员,专业策划和执行能力不足,对普法成果转化的跟踪和评估机制不完善。

(三)合规管理体系不够完善,全流程闭环尚未形成。部分企业合规管理存在重前端审查、轻后端跟踪问题,制度执行的持续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地验证等环节衔接不畅,全过程管理效能未充分发挥;少数企业制度更新不及时,未能根据行业政策调整、业务拓展需求优化完善,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待提升。

(四)法治专业队伍建设滞后,能力与需求不匹配。市属国企整体专职法务、合规人员配置不足,部分企业普法和合规工作由兼职人员承担,队伍缺乏系统专业培训,在普法策划、风险处置、合规体系搭建等方面能力欠缺,难以满足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需求。

三、2025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委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扛起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将法治建设纳入国资工作全局统筹谋划、亲自部署、全程督导,全面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筹谋划法治建设工作。将国资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核心位置,推动会前学法成为常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各类法律法规纳入党委中心组学法、会前学法、专题学法内容,今年以来,累计开展中心组学法4次、会前学法14次。组织研究制定全市国资国企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举措,统筹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顶层设计、资源保障等重大问题为法治建设提供坚实组织保障和条件支撑。

(二)带头依法履职,规范重大决策和监管行为。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将合法性审查作为委党委所有重大决策的前置必经程序,确保国资监管各项工作于法有据、合规有序。带头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完成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任务,带动委机关干部形成常态化学法氛围;督促委机关各科室将法治思维融入投融资监管、招标采购管理、产权管理等全流程,规范监管行为,提升依法监管能力。同时,推动全系统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公司律师制度,指导市属国企规范法律顾问选聘、考核和管理,充分发挥外部专业力量的法治支撑作用。

(三)压实班子及企业责任,推动依法行政全覆盖。督促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法治建设与分管工作同推进、同落实,定期检查分管领域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严格督促市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情况纳入企业负责人年度述职和经营业绩考核核心内容,层层压实责任,推动国资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企全覆盖。

(四)完善学法普法制度,落实系统行业普法责任。

牵头完善国资系统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法治培训纳入委机关及市属国企干部职工年度培训计划,实现学法普法全覆盖。结合国资监管职能,围绕企业投融资、国有资产保护、合规经营等重点领域,开展针对性普法宣传,推动普法措施落实;督促市属国企结合行业特点落实普法责任,打造具有国资特色的普法品牌,全年牵头组织全系统普法活动30余场,参加普法干部职工3000余人,有效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6年,我委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引领,深入贯彻中央、省、市法治建设工作部署,以深化依法治企、筑牢合规防线为总目标,聚焦2025年存在的问题补短板、强弱项、提质效,推动国资系统法治政府建设从有形覆盖有效运行深度转变,为全市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压实全域法治责任,健全闭环管理体系。进一步压实市属国企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法治建设向子企业、基层业务单元全面延伸,实现法治建设全覆盖、无死角。优化法治建设考核评价体系,细化考核指标、提高考核权重,强化考核结果与企业负责人薪酬、评优评先、干部任用的深度挂钩,提升考核刚性约束。开展法治建设专项督导检查和问题整改回头看,建立问题台账、整改台账、销号台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形成管理闭环。

(二)健全动态制度体系,提升依法监管经营水平。结合国资监管新形势和企业经营新需求,动态修订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指导市属国企围绕决策、执行、监督全环节优化合规管理制度,重点完善合同管理、投融资管理、风险防控等核心制度,提升制度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细化重大决策合规审查流程、内容和要点,推动合规审查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确保所有重大决策均经过合法合规审查,从源头防范决策风险。

(三)强化全流程风险防控,坚决维护国有资产安全。指导市属国企完善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补救的全流程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项目投资、合同签订、资金使用、国有资产处置等关键环节的法律审核和合规监管。建立市属国企法律纠纷案件共享机制,总结典型案例处置经验,推动以案促管、以案普法、以案建制。督促企业加快处置历史遗留法律纠纷,积极稳妥化解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问题,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四)创新普法宣传模式,培育国企法治文化。推动各企业创新普法形式,充分利用短视频、直播、互动答题等新媒体平台开展沉浸式、互动式普法,提升普法趣味性和对青年职工的吸引力。建立岗位需求+普法内容精准匹配机制,针对领导干部、关键岗位人员、基层职工开展差异化、专业化普法培训,重点提升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深入开展宪法、民法典等核心法律法规宣传,紧扣重要法治节点开展主题活动,推动法治理念入脑入心,培育人人讲合规、事事守法的国资国企法治文化。

(五)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夯实法治建设基础。指导市属国企通过内部培养、外部引进、市场化选聘等方式,充实专职法务、合规人员队伍,优化人才专业结构,实现基层子分公司法治人员全覆盖。建立国资系统法治人才培训交流机制,组织开展法务、合规人员专项培训和跨企业交流学习,提升队伍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完善外聘法律顾问管理机制,优化选聘、考核、激励流程,充分发挥外部专业力量与内部队伍的协同作用,构建内部专业队伍+外部法律顾问的全方位法治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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