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16012024000338
二、项目名称:智慧图书馆信息化升级改造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宏之懿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地: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锦晖西一街99号1栋1单元3层301号
被投诉人:广安市图书馆
住所地:广安市广安区建安北路138号
被投诉人:四川新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住所地:四川省广安市经开区朝阳大道三段2号互联网小镇1A2层2-1号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于2025年1月2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预算金额4171970元,2025年1月7日发布采购更正公告,2025年1月23日发布废标公告。
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5.4.2评标细则及标准栏-详细评审-履约能力项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2.招标文件5.4.2评标细则及标准栏-详细评审-履约能力项云平台具备抗DDOS能力项将与采购项目具体特点或实际需求无关的资质、认证等作为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3.采购内容未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4.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 技术要求-标的名称:云及安全租赁服务:一、计算资源池;四、安全管理中心;五、防火墙;六、堡垒机;七、日志审计;八、主机安全服务;九、数据库审计等产品参数项设置不合理,指向特定平台或者安全厂商,对其它潜在供应商造成限制。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4均缺乏事实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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