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广安邻水南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1日-2024年10月17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6-2329306
地 址:广安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生态环境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广安邻水南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石马河、邻水、幺滩110kV变电站保护改造工程:石马河110kV变电站保护改造工程:位于已建石马河110kV变电站内;邻水110kV变电站保护改造工程:位于已建邻水110kV变电站内;幺滩110kV变电站保护改造工程:位于已建幺滩110kV变电站内。 邻水一石马河π入邻水南110kV线路工程:位于广安市邻水县牟家镇境内。 仁和-幺滩π入邻水南110kV线路工程:位于广安市邻水县牟家镇境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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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马河、邻水、幺滩110kV变电站保护改造工程:邻水、石马河110千伏变电站各改造升级110千伏线路保护1套,幺滩110千伏变电站新增110千伏备自投装置1套。新建邻水-石马河π入邻水南110千伏线路工程:原110kV邻马线π入邻水南(邻水侧)线路从35#塔改接至拟建邻水南220kV变电站,原110kV邻马线π入邻水南(石马河侧)从40#塔改接至拟建邻水南220kV变电站。新建线路长度约1.2km(邻水侧)+1.6km(石马河侧),采用同塔双回单侧挂线方式,导线采用JL/G1A-240/30-24/7型钢芯铝绞线,共用铁塔14基,导线采用单分裂,永久占地0.12hm2。 本工程需拆除110kV邻水—石马河(运行名称:范马西线)35#-40#改接点之间的线路长约2.628km。该段共拆除3基直线双杆、1基直线塔、1基转角双杆。
新建仁和-幺滩π入邻水南110千伏线路工程:原110kV仁幺线π入邻水南(仁和侧)线路从34#塔改接至拟建邻水南220kV变电站,原110kV仁幺线π入邻水南(幺滩侧)从37#塔改接至拟建邻水南220kV变电站。新建线路长度约0.6km(仁和侧)+0.7km(幺滩侧),采用同塔双回单侧挂线方式,导线采用JL/G1A-240/30-24/7型钢芯铝绞线。共用铁塔9基,导线采用单分裂,永久占地0.09hm2。 本工程需拆除34#杆侧改接点-37#塔侧改接点之间3.1km的线路。该段共拆除1基直线双杆、1基转角双杆、1基转角塔。 |
一、施工期采取的措施 1、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输电线路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运输产生的噪声、塔基施工和架线,施工位置分散,每个位置施工量小,施工期短,且集中在昼间进行,不会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休息; ●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加强施工机械维护、保养;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及时间,尽量绕开声环境敏感点,途经声环境敏感点时控制车速、减少鸣笛;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对区域声环境影响小。 2、地表水防治措施 ●本项目线路施工人员沿线路分散分布,就近租用当地现有民房,生活污水利用附近居民既有设施收集后用作农肥,不直接排入天然水体,不会对项目所在区域的地表水产生影响。 3、大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应按照《四川省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技术导则(试行)》(川建发(2018)16 号)中的要求采取相应的扬尘控制措施,大风和干燥天气条件下对施工区域进行洒水降尘,如遇雾霾天气,建设单位应执行《四川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川府发〔2019〕4 号)等对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管理要求,并根据《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广安市人民政府,2022 年)等文件要求,强化施工扬尘措施落实监督,在一级预警情况下应采取停止基础开挖等措施。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建立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责任制,落实施工环境管理责任人,加强施工工地扬尘管控,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加强施工扬尘防治,积极配合上级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管工作。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线路施工人员沿线路分散分布,就近租用当地现有民房,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清运至附近垃圾中转站处置。 ●本项目线路均不涉及基础拆除,主要固体废物为塔材、导线等,均可回收利用,由建设单位回收利用。 5、施工期生态防治措施 ●线路路径选择时尽量缩短线路长度,减少线路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线路采用提升导线架设高度减少树木砍伐; ●线路尽量增加跨越档距,减少塔基数量,以减少塔位处的植被破坏; ●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恢复; ●塔基定位时尽量选择荒草地和植被稀疏地; ●严禁采用破坏原始地形地貌的随意大开挖和严禁爆破,应根据地形条件采用全方位高低腿铁塔、掏挖型基础,尽量少占土地。 二、运营期采取的措施 1、运营期电磁环境措施 ①线路路径选择时避让集中居民区,尽量增大与居民房屋的距离。 ②合理选择线路导线的截面和相导线结构,要求导线、均压环等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以降低电磁环境影响。 ③线路与其他设施交叉跨(钻)越时,其净空距离满足《110kV~750kV 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要求。 ④新建线路通过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6.0m,在公众曝露区域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7.0m。 ⑤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2、运营期噪声防治措施 线路路径选择时,避让集中居民区。 3、运营期地表水防治措施 线路运行期无废污水产生。 4、运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线路运行期无固体废物产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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