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及意义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管理,建立健全决策科学、建设有序、管理规范、监管有效的管理机制,结合《广安市贯彻落实〈四川省市县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试行)〉实施细则》(广委办〔2025〕23号)和《广安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概算调整和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试行)》,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对原《广安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二、制定政策的必要性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确保政府投资管理法规制度体系的统一性和协调性,更好地保障投资高质量发展,特制订本《广安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7章49条,较原《管理办法》减少1章、7条,主要删减了原“第五章 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整章共7条)。
(一)第一章“总则”。包含制定依据、政府投资范围、政府资金投向领域和安排方式等。
(二)第二章“政府投资决策”。包含政府投资决策基本原则、前期工作要件要求、审批部门审查要求及投资概算相关规定、简化报批情形等。
(三)第三章“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包含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编制的责任主体、计划内容、列入条件等。
(四)第四章“政府投资项目实施”。包含政府投资项目实施的责任制度、招投标要求、开工建设条件、资金落实条件、实施主体和投资概算变更程序、工期规定、竣工验收程序和内容、结算审核和资产交付、后评价规定等。
(五)第五章“监督管理”。包含政府投资项目的各方监督管理责任、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平台和档案管理、信息公开制度及绩效管理等事项。
(六)第六章“法律责任”。列举了在政府投资行为中应当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的情形。
(七)第七章“附则”。明确《管理办法》的执行范围和时限,提出废止原《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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