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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广安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 成文日期 2022-12-17
  • 发布日期 2022-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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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22-12-17 13:00 来源:广安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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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简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是市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党组书记:王萍

局长:殷云

办公地址:广安市广安区建安南路459号

办公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26—2393188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务服务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务服务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深化“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政务服务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

(二)负责牵头拟订全市政务服务的政策、制度、办法、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

(三)参与“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并推进全市政务服务工作,对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统筹协调、组织推进、监督管理。

(四)承担全市政务服务系统业务工作的调查研究、评估分析;受理全市政务服务效能投诉举报并会同、协调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五)负责组织开展并联审批工作;组织实施省、市、县、乡多级联审工作;负责协调代办市域范围内、符合产业导向的重大投资建设项目。

(六)负责指导、监督市级相关部门“两集中、两到位”工作;负责市政务服务大厅部门窗口的规范化设置,提出部门窗口进驻和撤销具体建议;负责指导、监督进入市政务服务大厅的部门窗口开展规范、高效、优质的政务服务;负责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的各部门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

(七)参与推进互联网与政务服务融合发展和全市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承担组织、指导、监督市级部门以及各级政府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在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流转的职责;承担组织推进监督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

(八)负责优化提升市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负责推进市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

(九)负责指导全市政务服务工作。

(十)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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