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人才培养中起着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普通高中学生发展质量是衡量基础教育办学水平的重要尺度,提高普通高中学生发展质量,对于夯实拔尖创新人才和专门人才的成长基础,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提升群众对教育工作的获得感、满意度具有重要意义。为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推进市域高中提质和县中振兴,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等文件精神,现就广安市普通高中学生发展质量评价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遵循教育规律和普通高中学生成长规律,深化育人关键环节和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坚决扭转教育功利化倾向,切实提高育人水平,为学生适应社会生活、接受高等教育和未来职业发展打好基础,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目标任务
发挥教育评价的“指挥棒”作用,推动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和课程改革,促使普通高中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高考质量持续提升成为普通高中教学改革的自然结果。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发挥评价的引导、诊断、激励、改进功能,从机制上解决普通高中教育中的“躺平”“躺赢”“蛮干”“自说自话”等不良倾向,推动形成健康的教育环境和生态。坚持全面科学的教育质量观,从“办学方向”“课程教学”“教师发展”“学校管理”“学生发展”等维度全面系统衡量普通高中办学质量;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理念,以学生发展质量评价为第一切入口,推动普通高中切实提高育人质量,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
三、评价对象
(一)各县(市、区),广安经开区
(二)各普通高中学校
(三)纳入“普职融通”试点的中职学校
四、评价原则
(一)坚持结果评价与增值评价相结合;
(二)坚持综合评价和特色评价相结合;
(三)坚持外部评价和自我评价相结合;
(四)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
五、重点指标
坚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全面发展,将区域、学校全体学生的核心素养发展纳入考查评价范畴,考查指标聚焦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之“学生发展”内容,全面考查评价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实践等五方面的发展水平和发展增量,结合高考、中考、学业水平考试、体质健康监测、省运会等权威性成绩、数据,明确如下重点考查指标。
(一)拔尖创新人才培养
培养目标:被北大、清华录取,或参加普通高考获文科全省前150名、理科全省前300名,或高中期间参加教育部公示的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全国性竞赛活动(自然科学素养类、人文综合素养类)获得全国一等奖以上的。
(二)特优生培养
培养目标:被一流大学录取,或高考成绩列全省文科前1%、理科前2%。(注:高考首选历史或物理分别视为文科、理科,下同。)
(三)学业优秀学生培养
培养目标:参加普通高考上文、理科一本线。
(四)学业基础坚实学生培养
培养目标:参加普通高考上文、理科本科线。
(五)职业素质优秀学生培养
培养目标:参加高职对口招生考试被职教本科录取。
(六)艺术人才培养
培养目标:被艺术类本科录取,或高中期间参加教育部公示的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全国性竞赛活动(艺术类)获得全国二等奖以上。
(七)体育人才培养
培养目标:被体育类本科录取,或高中学习期间参加教育部公示的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全国性竞赛活动(体育类)获个人项目前3名或以主力队员身份获集体项目前6名。
(八)高水平运动人才培养
培养目标:高中学习期间参加省运会或重要国际、全国性竞赛,获个人项目前3名或以主力队员身份获集体项目前6名,或高中学习期间被选入省级以上专业运动队,或高中学习期间被确认为二级以上运动员。
以上各项指标均考查完成量、完成率、增长量、成长率4个维度:
1.完成量:即完成该项指标的绝对数。
2.完成率:即完成量/目标值*100%
按照增值评价的基本思路,各县(市、区)、广安经开区、各普通高中学校目标值以当届毕业生高中录取时的中考成绩对应名次段人数和相应的系数之积测算(测算系数及示例见附件1)。
3.增长量:即该项指标当年完成值-前三年平均完成值。
4.成长率:即该项指标当年完成值/前三年平均完成值*100%。前三年平均值为0的,不计算成长率。
六、评价方式
(一)单项评价
对各县(市、区)、广安经开区和各普通高中学校的8项重点指标,从完成量、完成率、增长量、成长率4个维度进行排名,根据排名情况予以赋分,具体赋分表见附件2。
各普通高中学校各单项指标评价得分=完成量得分*100%+完成率得分*100%+增长量得分*100%+成长率得分*100%。
各县(市、区)、广安经开区各单项指标评价得分=完成量得分*40%+完成率得分*200%+增长量得分*100%+成长率得分*100%。
(二)综合评价
汇总各单项评价项目情况,并综合考查各地、各学校在人才培养方面的特色亮点,进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评价。
七、评价结果运用
(一)表扬激励
1.以各单项评价结果为重要依据,每年对在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特优生培养、学业优秀学生培养、学业基础坚实学生培养、职业素质优秀学生培养、艺体人才培养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地方和学校进行通报表扬。
2.以综合评价结果为主要依据,每年表扬一批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提升先进单位(含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教研部门、学校)。
3.以学生发展评价为主要依据,从在普通高中人才培养中做出贡献的教师、学校管理干部、教育行政人员、教研员等人员中表扬一批“普通高中质量提升工作先进个人”,其荣誉等同于每年教师节前后表扬的“优秀教师”“优秀共产党员”等。普通高中学校教师受表扬数量依据学校评价结果,按照高中教师总数的一定比例测算,由学校遴选、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复核,按规定层层上报;市、县教育主管部门、教研部门相关岗位干部根据作出的贡献纳入表扬对象。每年表扬教师、干部、教研员总数控制在200人左右。
4.市、县、校各级依据相关政策筹集资金,或调整绩效、项目资金等分配机制,对受表扬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
(二)结果互认
实行评价结果与有关普通高中教育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办学质量过程监测、市级示范性学校评估认定、县级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校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民办学校办学年审等相关指标共用互认,有关普通高中学生发展质量的评价原则上以此为准,不重复开展评价。
(三)纳入个人档案管理
将学生发展评价结果作为普通高中学校党组织、行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年级组长、班主任、学科教师和市、县教育行政机关相关干部,市县教研机构教研员工作业绩的重要实证材料,纳入个人档案记录范畴,作为考核考评、表扬奖励、培养培训、职称评定、职级晋升、干部选拔任用等的重要依据。
(四)动态调整中考录取机制
以学生发展质量评价结果为重要依据,按照正向激励、褒优抑劣的原则,动态调整中考录取安排,主要包括:
1.建立招生计划与学生发展质量挂钩的机制
核减办学质量较差特别是学生发展水平低和下滑趋势明显的学校的高中招生计划,核增办学质量优良特别是学生发展水平综合评价高和呈上升趋势的学校高中招生计划。
2.实行录取批次随学生发展质量升降的机制
依据学生发展水平评价结果建立有升有降的中考录取批次安排机制。以每三年为一个周期,将综合评价排名靠后的第一批次录取学校调整到第二批次录取。第二批次录取学校中,学生发展水平排名靠前,达第一批次水平的,可调整到第一批次录取。
3.探索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和艺体特长生培养机制
支持学生发展质量领先的普通高中学校探索以“自主招生”模式录取具有创新潜质和学科特长的学生,开展“强基计划”“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试点。单列一定数量的艺术、体育人才招生计划,定向下达到艺术、体育人才培养成效显著的高中学校,支持学校特色化发展。优化“省运会特招生”选拔培养机制,以参加国际、全国重大比赛和省运会成绩为依据动态调整各运动项目布局及“特招生”数量,防止优质高中教育资源和训练资源被挤占浪费。
广安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3月4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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