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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 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2024-08-08
  • 发布日期 2024-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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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政协广安市第六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46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4-08-08 15:56 来源: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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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功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扬尘污染治理的建议》(第246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指出的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污染问题,前期在我市各地不同程度的存在,按照您提出的工作建议,我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实施差异化监管、严处违法行为,有效整治各类施工扬尘污染问题,扬尘污染被动形势得到有效扭转。重点做好了以下工作:

一、坚持源头治理,强化治理保障

一是落实扬尘防治经费保障。针对扬尘治理经费短缺,导致相关治理措施无法到位的问题,严格执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增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等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标准的通知》《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建设单位将施工扬尘防治费用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列入工程造价,保证专款专用,及时足额支付

二是严格施工场所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加强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登记管理制度,严格机械进出场登记和燃料使用情况台账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实行全部编码登记并挂牌(含喷码),禁止使用未完成编码登记、排放超标以及“冒黑烟”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目前房屋市政工程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并挂牌,未使用不达标机械。

二、执行防治标准,压实主体责任

(一)宣贯执行标准。认真宣贯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住房城乡建设厅出台实施(分别于202349月)《四川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标准》(DBJ51/T2312023,以下简称《标准》),为系统治理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提供技术标准指引我局于202311月承办《标准》川东北片区宣贯会,宣传推广《标准》监督推动在我市落地见效。

(二)整治压实责任。制发2024年全市建筑工程施工扬尘(噪音)防治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关于深化全市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专项整治和城市道路扬尘管控工作的通知》,安排并深化全市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专项整治,成立了市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标准》为指导,督促落实建设单位防治首要责任、施工单位防治实施责任、监理单位防治监理责任推动落实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措施。

(三)严管运渣车辆。严禁“冒黑烟”运输车辆入场,严禁违规加长、加宽、加高货厢栏板等;督促严格落实密闭运输措施,严禁带泥上路、密闭不严及抛滴漏等,对问题突出,屡教不改的,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并公开曝光。

三、实施在线监测,强化精细管理

(一)更新项目台账。建立在建房屋市政工地名单台账,每月定期更新,动态掌握新开工项目情况,差异化监督不同施工阶段,督促土石方及基础施工阶段加强裸土覆盖、喷淋等降尘措施

(二)实在线监测。督促建设用地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且施工周期6个月及以上的房屋市政工程全部安装扬尘(噪声)在线监测设备并接入主管部门扬尘在线监管平台,督促责任主体及时维修设备故障,充分发挥监测系统实时监控、超标预警和在线抽查作用,实现信息化、差异化监管,为打赢工地蓝天保卫战提供了有力支撑和保障。

(三)强化标化引领。大力推进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含扬尘防治)标准化工地建设,培育扬尘防治标准化工地,组织召开标化工地现场观摩会(召开市、县观摩会5次),示范引领提升我市施工扬尘防尘管理水平。

四、强化监管执法,严处违法行为

(一)加强扬尘监督。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压实各地扬尘防治主管部门监管责任,督促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筑物拆除等施工单位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并向本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紧盯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和重要时段,切实加大施工扬尘防治监督检查力度,抓实抓细扬尘污染源头治理。

(二)实施差异化监管。制定印发《关于印发〈对部分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治理实施重点监管专项方案〉的通知》,将对扬尘污染突出的项目列为重点监管建筑工程,加密监督检查频次,重点治理施工围挡、车辆冲洗、现场覆盖、湿法作业、非道路移动机械及物料清运等内容,严格问题整改,严肃执法查处,确保施工扬尘问题得到彻底整治。

(三)严处违法行为。组织召开全市施工扬尘防治工作专题会、约谈会,通报了扬尘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明监管要求。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会同市大气污染防治办警示曝光3个项目扬尘污染问题,立案查处广安区文庙橡皮沟综合整治项目等4个项目(已对2个项目各处罚款2万元,另2个项目待上案审会),累计对扬尘污染突出项目的施工、监理单位扣减诚信分值共计25分和个人14,形成有力震慑,有效惩治一批施工扬尘违法违规行为。

通过上述强力措施,各地施工扬尘防治管控力度大幅提升,扬尘污染问题有效遏制。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以您的建议为指引,抓实抓细全市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工作。

(一)深化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以落实《标准》为抓手,压实各地扬尘防治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参建单位扬尘防治主体责任,紧盯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和重要时段,切实加大施工扬尘防治监督检查力度,对施工扬尘防治不力的项目依法依规处置到位。

(二)强化城市道路扬尘防治。加强城市脏车管理,加大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运输过程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城市道路环卫保洁力度,从严整治车辆车身不洁、随意倾倒、顶盖未封闭、带泥行驶、抛滴漏等行为。

(三)提升精准管控水平。加强对全省房建市政工程项目扬尘防治工作调度,严格重污染天气扬尘防控,优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推行城市扬尘污染分级差异化管控,区别不同项目类型、不同施工阶段、不同天气条件和时段实施差异化管理,杜绝“一刀切”不允许施工的做法。

(四)加大执法查处力度。统筹好综合执法力量,加大对各地执法处罚指导督促力度,开展专题培训,系统学习相关法律条文,规范执法程序和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不良行为记录查处扬尘违法违规行为,引导企业落实扬尘防治责任和措施。

(五)巩固系统治理成效。持续开展多形式《标准》宣贯,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宣传。加大暗访督导力度,实行整改销号闭环管理。完善举报监督工作机制,畅通投诉举报途径,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确保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主体责任及防控措施到位。

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欢迎您一如既往地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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