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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 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2024-08-08
  • 发布日期 2024-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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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性

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政协广安市第六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29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4-08-08 16:50 来源: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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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学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管理的建议》(第229号提案)收悉,我局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随着我市房地产业快速发展,人民住房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也为全市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同时也因企业不担当、相关部门监管不到位等原因,购房业主与开发企业、政府部门产生大量矛盾纠纷和投诉举报,房产领域信访件占比居高不下,极大影响了群众利益,降低了政府公信力。正如您所说,能否妥善处理购房群众房地产领域矛盾纠纷不但关系到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平稳发展更关系到民生保障和社会和谐稳定。

为扭转局面,回应群众关切,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牵头开展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行动,陆续统一了全市所有商品房销售现场模式,实现了所有房地产市场宣传、销售及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全面推广使用,房地产市场秩序取得明显效果。

一是预告登记条款写入商品房买卖合同,明确预告登记办理主体。目前,我市新建商品房已全面推行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对预告登记的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办理时限等进行了明确。同时,已督促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全面启用最新《四川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合同中增加了房屋预告登记条款买受人可选择自行或委托出卖人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屋产权预告登记。购房群众可通过天府通办APP“不动产主题服务专区对登记信息进行自助查询我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赴房地产销售企业开展《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示范文本》宣传指导,切实推进房地产销售市场主体规范化管理,保护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并进一步深化不动产登记部门协同联动,依托线上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服务模式,探索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和预告登记同步办理,通过靠前服务、部门协作、优化流程等方式,为企业群众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服务切实杜绝一房二卖先卖后押等多次处分的违法行为

二是修订完善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加强资金监管力度。提高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准入标准,综合考虑商业银行资信状况、监管能力、服务水平等因素,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监管银行。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买卖合同》载明监管银行、监管账户等信息,并在商品房销售现场显著位置以及监管机构或当地政府官方网站予以公示。属地监管部门调查核实认为发生重大问题可能性较大的重点监管项目进行全额监管,资金使用实行谁审批、谁负责原则,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一楼一策的用款计划提出申请,经项目县级所在地人民政府(管委会)审核同意后,监管机构按流程拨付使用。

三是加强商品房销售现场管理,加大购房风险提示力度。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建商品房预售楼盘销售现场管理的通知》要求,定期会同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开展联合督查,督促开发企业要在新建商品房预售(销售)现场醒目位置设立开发项目证件公示栏、制度公示栏、房源信息公示栏和特别提示栏,设置《商品房交易风险提示》展架,全面公示房屋预售信息,确保购房人对所购房屋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不利因素完全知情,避免买卖双方发生争议或者纠纷,切实营造公平、公正、诚信、有序的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做到信息公开、透明,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积极开展房地产领域合同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实地查看房地产销售企业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保持高压态势加强合同行为监管,规范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实施行为

四是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全力化解接房难办证难历史遗留问题。加大问题楼盘处置,用非常手段和非常方法推动问题化解,加快推进剩余9个办证难项目产权办理,针对停工项目,进一步督促属地强化工作制度,严格按照一楼一策一方案原则,对停工项目再研究、再部署,明确责任领导,落实人员力量,细化目标任务,把好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强力推进问题化解,加快复工并完成房屋交付。统一新建商品房预(销)售现场模式,加强房地产销售从业人员培训,实时更新广安市房地产市场交易平台网签备案数据,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发布购房须知,对苗头性问题提前介入跟进化解。

五是加强部门联动,配合做好房地产领域涉诉案件处理。配合司法部门做好商品房逾期交房、逾期办证违约金案件审理,建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诉前鉴定、诉前调解机制,缩短案件诉讼周期、提高审理效率,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加强府院联动,建立行政、司法长效例会协商机制,实现房地产领域纠纷信息共享,确保群体性房地产纠纷底数清、问题准,共同开展房地产社会矛盾防范和处置工作全力做好法治宣传,通过巡回审判、发布典型案例、送法进社区、进企业等形式,开展房地产常见纠纷法律法规宣传,增强企业、群众法治意识。

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一如既往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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