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第11委员小组:
贵组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乡村公共法律服务水平的建议》(第035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在助力乡村振兴和改善民生中的职能作用,不断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夯实法律服务基础,优化法律服务供给,提升乡村法律服务质量,努力为广大乡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一、关于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
一是强化实体平台建设。推进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提质,突出线上线下法律服务、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定向送达、对内对外服务流程跟踪督办等功能,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综合性、专业性法律服务。推动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提档升级,完善无障碍功能,突出综合性、实用性、专业性法律服务特点。逐步优化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的功能配置和人员配置,将124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打造成面向乡村群众的主阵地和一线综合服务平台。进一步规范建设1715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公示公共法律服务目录、村(社区)法律顾问信息等,实现与法律顾问工作有效衔接。二是提升热线平台服务质量。持续推进12348和12345服务热线双号并行,完善转接机制,优化“12348”热线平台工作力量,坚持7×24小时服务,逐步扩宽热线平台的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纠纷调解、法治宣传、法律援助、服务投诉等综合性服务功能。三是推进网络平台智能化建设。持续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公共法律服务深度融合。升级“法治广安”微信公众号,实现与“12348”四川法网无缝衔接,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网络与“12348四川法网”连接率达到100%,建立法律顾问微信和QQ工作群1000余个,实现数据互通、资源共享。7家公证机构全部实现视频公证和电子公证书。目前,正在筹建全市“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依托“法治广安”公众号开通掌上公共法律服务端口,真正实现“掌上办”“指尖办”“随时办”,让群众举手能及、扫码能得,在“家门口”享受法律服务。
二、关于加大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整合力度
一是统筹调配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目前,全市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总量比较匮乏且分布不均衡。全市专职律师402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137人,而且50%的专职律师集中分布在市本级,尤其是前锋区仅6名专职律师、5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严重不能满足辖区的法律服务需求。基于现状,我局结合乡村振兴,坚持统筹城乡、强化基层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整合力度,鼓励市直属律所到公共法律服务力量薄弱的区县设立分所,引导市直属律所律师到法律资源匮乏的农村担任法律顾问,推行法律援助资源市域内统筹调配,通过采取跨区域结对帮扶、远程网络服务、法律志愿服务等方式,缓解公共法律服务人才短缺问题,实现供需动态平衡。二是配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力量。健全法律援助机构,实现市县两级法律援助机构全覆盖;稳步增强司法所工作力量,刚性落实基层司法所人员编制数占所在县级司法局总编制数的50%以上,每个中心乡镇的司法所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按照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配备3名专职调解员、乡镇调委会配备2名专职调解员、有条件的中心村(社区)配备1名专职调解员的目标,逐步增加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推进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印发《广安市“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实施方案》,每个村(社区)均达到4名以上“法律明白人”,多措并举配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力量,打造高素质法律服务队伍,形成“法律顾问+村(社区)干部+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综治网格员”基层依法治理骨干体系,不断适应乡村公共法律服务需要。
三、关于加强和规范村(居)法律顾问管理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印发《关于规范和加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等文件,明确法律顾问工作职责、服务标准、服务形式、考核指标等,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法律顾问是否续聘的重要依据。二是整合服务资源。引导律师事务所大所、市直属律所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到法律服务资源不足地区担任法律顾问。三是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梳理全市1715个行政村(社区)法律顾问协议有效期情况,对即将到期的协议督促所涉乡镇(街道)、村(社区)及时续签,确保法律顾问始终做到全覆盖。建立法律顾问定期“坐诊”制度,提高法律服务效率。将村(居)法律顾问培训纳入年度法律服务行业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和服务质量。公示村(居)法律顾问联系方式,建立微信、QQ群等线上法律咨询通道,并根据法律顾问的变动及时动态调整,不断增强乡村法律服务的精准性、时效性。四是完善监督机制。相关业务科(股)室和市律师协会负责加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日常监督和专项督查,督促刚性落实法律顾问“五个一”活动,及时掌握法律顾问实际服务情况,确保工作质效,并将服务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诚信服务记录和评先评优考察。
广安市司法局
2024年7月17日
(联系人:钟琳,电话:1828095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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